发挥企业及社会力量积极应对贸易摩擦挑战
2012-04-29胡方徐芸
WTO经济导刊 2012年5期
胡方 徐芸
在不久前结束的两会中,一个重要的议题是中国如何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问题,这也是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中重要的现实问题。从国际贸易的发展过程来看,一些国家实施保障措施是引发国际贸易摩擦问题的一个因素。对于中国来说,由于世界经济危机等因素的影响,在一段时期内,保障措施引发的国际贸易摩擦问题将会进一步严重。中国应该积极发挥企业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中的作用,并注意发挥与企业相关的各种社会力量,争取成功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一般来说,保障措施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障措施,另外一种是特别保障措施。一般保障措施是指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中,当不可预见的发展导致某种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国可以在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对该产品的进口实施的限制措施。特别保障措施是WTO成员利用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针对来自特定成员的进口产品采取的措施,即在WTO体制下,在特定的过渡期内,进口国政府为防止来源于特定成员国的进口产品对本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而实施的限制性保障措施。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主要包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第16条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242、245段到250段中。
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反倾销、反补贴条款不同,实行保障措施的条件不同,且标准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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