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依法治国”首创者
2012-04-29陆杨
时尚北京 2012年5期
陆杨


“依法治国”、“废止凌迟、枭首、戮尸、刺字”、“大清新刑律”、“我国最早的民事诉讼法”这些词句,大家肯定都听说过,中学时历史书上都曾对这些有所描述。可是说到沈家本,很多人都不认识了,其实上面那些词句跟沈家本都有关系。别着急,这期带大家走近法学家沈家本的故居,大家慢慢往下看。
出了宣武门地铁站往南,走不远就是下斜街。金井胡同与下斜街相交,大概走个50米便能看见金井胡同的标牌,清末法学家沈家本故居便深藏在这条胡同里。这胡同不算太长,不一会便找到了金井胡同1号,院子东边墙上挂着两块牌子,绿色字体书写的文物保护告示,上有几个大字:“沈家本故居”,下面两行小字分别是:一九九零年、一九九一年,北京宣武区人民政府、宣武区文化文物局。说明这座旧居,早在二十多年前已由国家作为文物保护起来了,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能想到保护一个清末的法学家的故居,确也是件不简单的事了。
沈家本是在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时住进了金井胡同1号的这所宅院。这一年沈家本荣任了刑部大员,他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买下了金井胡同里破落的吴兴会馆作为自己的宅院。据史料记载,沈家本的宅院坐北朝南,平面呈矩形,共有三进院落,最前面的是高大宽敞的广亮大门,门前设垂花踏步,对面设影壁,门的两侧连接有门房二间和倒座南房六间。故居内整组建筑布局严谨,宽敞实用。
故居现状
走进故居,现实的情景与书上记载的大相径庭,这里俨然是淹没在众多大杂院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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