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目标,分区防治,保障重点流域水质安全
2012-04-29赵清爽
黄河黄土黄种人·水与中国 2012年6期
赵清爽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水利部于今年5月17日联合发布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次规划的出台有什么新的意义,对我国未来水污染防治又有着怎样的指导作用,本刊特为您详细解读。
一、出台背景
“十一五”期间,我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取得了积极进展。与2006年相比,2010年国家控制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增加了13.4%,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了16.9%。具体来看,松花江、淮河流域由中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辽河流域由重度污染改善为中度污染,巢湖湖体水质由中度富营养改善为轻度富营养,太湖环湖河流由中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太湖湖体由中度富营养改善为轻度富营养。
“十一五”专项规划实施以来,虽然流域水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区域间实施不平衡、治污效益体现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十二五”期间又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这主要表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环境保护的压力将继续增加,流域水污染空间格局将面临新的变化;有机污染尚未完全消除,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长期积累的问题开始暴露,流域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任务艰巨;石油化工等沿江(河)分布的高风险污染行业布局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跨界纠纷时有发生,流域水环境风险防范面临严峻挑战。
二、扩展解读
解读一:兼顾水环境改善需求与可达性,合理制定水污染防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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