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碰瓷”,荒唐的另类“捞金”者
2012-04-29王琰
党员文摘 2012年7期
关键词:法律
王琰
打法律的擦边球甚至操纵法律进行所谓的维权行动,绝不是使自己解脱职场困局的高妙之术。那些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低级“碰瓷”伎俩,只会使自已陷入更加困窘的求职之路
初尝甜头
1988年出生的陈晓宇在河北一所普通院校取得本科学历后,只身来到北京。本以为凭着自己在校期间的优异成绩能很快在北京谋得一份高薪工作,然而,连续跑了几场招聘会后,陈晓宇发现自己已经彻底地被淹没在求职大军之中。
几经周折,陈晓宇终于找到第一份工作。当他正准备在“市场顾问”职位上大展拳脚之际,却失望地发现自己被安排的工作竟是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发放公司宣传单、挨个打电话推销产品。
正当他苦闷之际,他接到了当初招聘他入职的同事孙浩的叙旧电话。细问之下,原来,孙浩在此前提交辞职信后,公司以没招到接任人为由硬是扣了他2000元工资。年轻气盛的孙浩一怒之下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最后不仅把扣发的工资要回来了,还获赔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
“告公司不仅可以不被扣钱,还能有两倍工资拿?公司也没跟我签合同,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啊!”挂了电话后,陈晓宇很是激动,开始盘算自己的“小九九”。没过多久,陈晓宇炮制了孙浩的方法,如愿以偿地等到了公司败诉的结果。拿到赔偿款的一刹那,伴着惊喜与忐忑,陈晓宇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费心费力工作拿的也就那么一丁点儿工资,这一离职就有这么多钱拿,要是我多跳几次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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