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米网:请为音乐付点钱
2012-04-29曹一方
商界 2012年8期
曹一方
互联网一度“忽悠”了宋柯这样的音乐大佬,但也成就了新兴的互联网音乐模式。虾米网让崇尚免费的互联网用户,为音乐心甘情愿地付费。从此,互联网不再是干掉音乐的杀手。
为什么不可以将互联网的P2P模式用来做音乐?2007年4月,从大学就开始玩乐队的王皓,与四个同事辞去了在阿里巴巴报酬优厚的工作,带着这个思路在杭州的一栋居民楼中启动了虾米网。
一直以来,互联网与音乐版权似乎势同水火。在传统唱片音乐模式下,每个用户跟版权方的关系是一次性的,用户购买了这首歌后,与版权方的关系就结束了,而对于用户如何利用互联网免费分享歌曲,版权方几近于束手无策,免费的互联网成了音乐版权的敌人。
而王皓和他的团队设计了一套“利用付费将各种利益捆绑”的P2P模式。用户在虾米网上下载一首歌需要付出0.8元。如果你是歌曲提供者,每当有一名用户直接通过你的种子下载一首歌,你就可以得到其中0.2元的收入,剩余0.6元中,版权方得0.4元,虾米网得0.2元。
这样一来,用户的身份便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消费者,更是一个投资者、销售者,其利益跟版权方是一致的。这就好比用户买了一首歌,也就投资了这首歌,如果这首歌下载量越大,用户的收益就会越大。在利益捆绑之下,用户也就会自觉维护版权,而不会把歌曲放到免费分享的网站上了。
不过,在这种模式下,歌曲本身拥有商品与投资品的双重属性,这就要求其品质一定不能粗制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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