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堂 把自由选择权还给学生
2012-04-29魏秋萍
都市家教·上半月 2012年9期
魏秋萍
新课标要求语文教师应该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师生进行合作探究,共同完成学习的目标和任务。从教十余年,我个人越来越深刻认识到,衡量一堂课的成功与否,不应看学生在课堂上被灌输了多少知识,背了多少诗词文章,或是怎么积极配合老师的表演,把课程学完。获取知识的途径是多方面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知识的积累也会越来越多,所以课堂上能引导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学习方法是教师带领学生学习的首要任务。学生在语文学习的过程中能培养浓厚的兴趣,获得较快的成长和提升,这当然也是所有的语文老师都想达到的理想状态。为此,教师应该淡化自己的角色,突出为学生学习服务的目的和意图,做学生学习的陪伴者,做学生学习的领路人,做学生学习的指引者。
为此,高明的语文教师常常会在课堂上有针对性的设计一系列问题来启发学生思考,开启学生的思维,并让他们由“学会”的境界达到“会学”“愿学”的境界。而在所设计的问题中为了得到满意的答案和结果常常会会让学生自己先讨论,其实讨论的时候也不妨给出若干个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的题目,让学生自由选择,人具有自由的本质。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认为,自由是人的本性,人的自由在于不服从上帝和任何权威,也不受任何自然和社会的约束,自由主要是选择的自由,就如同我们到超级市场购物一样,自由让人能做到身心的放松,并能选出适合自己的和自己需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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