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自觉引领社会进步的杰出人才
2012-04-29王学军王瀛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12年8期
王学军 王瀛
摘 要: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人大时指出:“希望同学们继续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国家、社会所需要的杰出人才”。要把这句话落到实处,就应注意引导学生主动践行成才目标,激励学生积极参与人才遴选,教育学生自觉履行学业义务。
关键词:杰出人才 成才目标 人才遴选 学业义务
2010年9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对学生们说:“希望同学们继续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国家、社会所需要的杰出人才!”这是国家领导人对当代大学生提出的努力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大学生就应主动践行引领社会进步的成才目标,积极参与国家优质人才的遴选过程,自觉履行应尽的学业义务和责任。
主动践行成才目标
学生入学后,即应了解什么是完成学业应达到的人才培养目标。细分起来,人才培养目标可划分为最高级、中间级和基本级。这三级目标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且由高及低一级涵盖一级,由低至高一级服务一级。各级目标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即要把学生培养成为能够引领社会进步的栋梁之才,也就是人们习惯表述的优秀人才或佼佼者。其中,最高级目标为人才培养总目标,即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间级为各级各类学校设定的人才培养具体目标,如中国人民大学以“国民表率、社会栋梁”为人才培养目标。基本级目标为高校各院(系)或学科专业所设定的实际目标,如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劳动科学领域的理论和实践专业人才”。……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