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
2012-04-29北京印刷学院纪委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12年8期
北京印刷学院纪委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建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目前,高校校级层面对所属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形式不一,考核内容不够明确,大多数学校没有制定自己的考核指标体系。再者,教学、教辅部门工作性质和机关各职能处室工作性质不太相同,不能用统一的指标考核。因此,研究制定科学、系统、规范、切实可行的高校教学、教辅单位和机关职能处室各自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中高校二级单位是指其下属的以行政处级为单位的部门,其中包括:机关各职能处室;以教学科研为主的各学院、系部;教辅单位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网络中心、重点实验室、实习中心等。
制定二级单位考核指标体系的意义
1.贯彻中发〔2010〕19号文件规定的需要
2010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新发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党委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龙头”,因此必须按照中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制定科学、务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在考核内容中要做到覆盖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