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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亿巨款”贪污案始末

2012-04-29肖荣华

文史春秋 2012年8期

肖荣华

提起高秉坊这个名字,现在知道的人并不多。但他却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极为重要的痕迹。这是因为,高秉坊不但与中国“四大家族”的孔祥熙关系密切,而且还是中国直接税的开创人。每年的7月1日为台湾的“税务节”,以此纪念1936年直接税的开征。直接税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国民党统治时期,社会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税金落入地方和私人腰包的腐败现象,从而使民国财力迅速大增,为后来的抗日战争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财政支持。

也正是因为高秉坊效忠孔祥熙开创了直接税,触犯了“四大家族”的利益,陈立夫、陈果夫兄弟二人为讨好蒋介石,编造了“中华民国十亿元巨款特大贪污案”,意欲置高秉坊于死地。此案于1946年宣判后,曾被国民党一再隐瞒,成了民国一件秘案。高秉坊先是被判死刑,后经友人和社会各界多方援救改判无期。新中国成立后,这件案子经人民法院审理,于1950年初定性为冤案,高秉坊总算得以鸣冤昭雪。

一

高秉坊是山东省博山县李家村人,出生于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自幼勤奋好学,1909年考取山东农林学堂,1915年以优异成绩考取山东资送金陵大学森林科官费生。1919年从金陵大学森林科毕业回山东,历任济南模范森林局局长,青岛农林事物所主任等职。其间,高秉坊兴办林场、繁育树种、绿化铁路沿线、增加山区农民林业收入,为山东林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北洋政府根据“巴黎和会”上签订的有关条约,要求日本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占领的青岛归还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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