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婴儿食品标准:护航宝宝健康成长
2012-04-29文君
大众标准化 2012年11期
□文君
今年年初,卫生部发布了关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 (以下简称 《通则》)的问题和解答,对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该《通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据了解,该《通则》不仅突出了特殊医学状况婴儿健康的安全性要求,同时兼顾了这一特殊群体的营养需求。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该标准的实施,将对进一步促进婴儿健康成长发挥积极的作用。
何为“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指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如人们在超市里常见的“早产儿配方奶粉”即属于此类。
据了解,我国每年新出生婴儿约1500万,其中部分婴儿由于各种疾病影响,不能喂养母乳或普通婴儿配方食品,必须依赖特殊配方食品。由于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能量、营养素需求与正常足月婴儿相比有较大的差别,因此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配方应以医学和营养学的研究结果为依据,其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临床效果均需要经过科学证实,单独或与其他食物配合使用时,可满足0月龄~6月龄且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据悉,该《通则》列举和规范了我国常见的6类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突出了特殊医学状况婴儿健康的安全性要求,并兼顾了这一特殊群体的营养需求。根据规定,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应明确标识“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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