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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歧视拷问立法

2012-04-20邓凌原

民生周刊 2012年30期

□ 本刊记者 邓凌原

乙肝歧视拷问立法

□ 本刊记者 邓凌原

北京友谊医院肝病研究中心主任贾继东认为,消除乙肝歧视的下一个目标是加大科学宣传力度,转变社会观念。图/徐政

2007年3月12日,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李方平和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蔡皓东联合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一份“公民提案”。这是近年来,反乙肝歧视人士向全国“两会”提交的众多提案之一,也是很特别的一份。特别之处在于,提案的矛头直指反乙肝歧视的立法疏漏。

提案汇集了两人系统整理的已经或即将导致乙肝歧视的15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包括已经实施或正在拟定、修订的)。“消除乙肝歧视,立法必须先行。”李方平说。

事实上,从2004年开始,“消除乙肝歧视,立法保障平等权益”的呼声在全国“两会”上此起彼伏,从未间断。

“破冰”之路

上世纪90年代,《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食品卫生法》等多部法律对乙肝的限制性规定,以及1994年乙肝检测被正式纳入到公务员体检范围,意外地助长了乙肝歧视之风。

至90年代末,乙肝歧视已蔓延到教育、就业、生活等诸多领域。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在招聘、招生、参军时实施严格体检,使得“乙肝”几乎成为所有社会进阶环节上的“拦路虎”。

2003年9月26日,报考安徽省芜湖市公务员的乙肝携带者张先著,被当地人事局以感染乙肝病毒为名拒录。张遂于10月10日起诉,要求撤销该决定,并认定《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侵犯了其宪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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