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形象:影响因素与塑造途径——以群体性事件为视角
2012-04-18任堃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任堃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政法教研部,山东济南 250103)
地方政府形象:影响因素与塑造途径
——以群体性事件为视角
任堃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政法教研部,山东济南 250103)
群体性事件暴露了地方政府在运作过程中积累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塑造良好的地方政府形象,增强政府对于公众的魅力指数,可以缓和甚至是化解政府与公众间的摩擦,有效避免事件的发生和遏制事态恶性发展。这成为地方政府在当前群体性事件多发的压力与困境之下,为实现社会的稳定有序,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
地方政府;政府形象;群体性事件
一、政府形象的内涵及其本质
政府是文明时代里社会公众及社会组织关注政治了解政治的重要窗口,是其感知自身利益能否得以有效维护和获取、社会资源是否得以合理分享的途径,是对国家政治的期许值实现程度进行衡量及评价的标准。政府的特定地位及其与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的密切关系决定了政府职能的有效实现在基于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合法性和权威的同时,更需要社会及民众的认同与支持、良性健康的治理环境的营造与优化。政府强大生命力的获得、维持和能量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身的主观努力和此努力的直接后果是否卓有成效,即整个社会及民众对此的认知和有效回应以及在此基础上二者所形成的良性互动关系。而正是在政府与社会公众的相互需求的博弈过程中,政府形象作为政府运作与民众反应二者之间关系的有力体现,成为政府及整个社会所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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