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非自愿移民后期扶持方式探索
2012-04-14张旭,王沛
山东水利 2012年3期
关键词:群众
张 旭,王 沛
(1.菏泽市水利局,山东 菏泽 274000;2.菏泽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山东 菏泽 274000)
根据国务院“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扶持原则,曹县对平原水库非自愿移民采取现金直补和项目扶持“两者结合”的后期扶持方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1 确定“两者结合”扶持方式的依据
兴建于1958年的曹县太行堤水库,设计总库容10.00亿m3,水库面积250.00km2,属国家大型平原水库。由此所产生的9万多非自愿原迁水库移民,被就近仓促安置,由于受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前期补偿不规范,移民安置区自然条件艰苦,资源匮乏,经济发展缓慢。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政策后,对移民采取前期补偿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一定改善,但由于扶持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低等原因,2006年以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
1)原迁移民的生活条件十分艰苦。据调查100个分散移民村的500户非自愿移民,当时搬迁后80%以上的户搭简易棚居住,有的甚至住地窑,没有生活保障。
2)移民的迁入争夺了原住民的生产资料。根据政府安置规划,一部分原迁移民被分散安置到靠近水库的村庄。移民迁入后争夺了原住民的土地、救济粮和教育资源。
3)生存条件恶劣。行路难,看病难,吃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困扰着库区移民。移民村地势低洼,排水不畅,每遇汛期,积涝灾害时有发生。
4)收入水平较低。据2006年调查显示:全县农民人均占有耕地0.09hm2,移民人均占有耕地0.11hm2,虽同比多0.02hm2,但多是盐碱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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