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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巴别塔与虚己的启示
——对卡夫卡《审判》的解析

2012-04-13

关键词:巴别约瑟夫卡夫卡

李 忠 敏

(广西民族大学 文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超越巴别塔与虚己的启示
——对卡夫卡《审判》的解析

李 忠 敏

(广西民族大学 文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卡夫卡关于巴别塔的论述为理解《审判》提供了重要的契机,《审判》描写的法庭的原型是巴别塔,在他看来,人的权力欲望在现实中对象化为巴别塔构型,形成一种偶像化的权力结构;约瑟夫·K既是这种权力欲望的代表,参与社会巴别塔的建构,同时也受制于它,丧失生存的确定感;卡夫卡通过约瑟夫·K的死,既说明了这一点,同时也隐含了他对上帝虚己的理解,探讨了如何通过对虚己的模仿以超越巴别塔的解救之途。

卡夫卡;《审判》;巴别塔;虚己

卡夫卡的《审判》(又译《诉讼》)于1925年由其好友马克斯·勃罗德整理出版,讲述了主人公约瑟夫·K在一天早晨无缘无故地被捕,之后虽然可以“自由”地工作和生活,但却一直受着审判的困扰,他最终被执行死刑。索克尔认为:“《诉讼》是卡夫卡主要作品中唯一真正难解的,原因有二:法庭全然的模棱两可和主人公全然的矛盾心理。”[1]正因如此,这部作品自面世以来就一直存在着争议。争议主要集中以下两个方面:一种观点认为,法庭是世俗的官僚机构,约瑟夫·K的被捕和受害体现了社会力量对个人的压迫。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法庭是神圣的,具有绝对的权力和公义,约瑟夫·K的罪过导致了他的被捕和死刑。应当说,这些观点在某种程度上都有助于理解《审判》,但却各自忽略了小说的一些关键因素,第一种观点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将法庭对应于某种现实的权力形态,因而对法庭隐而不见的神秘性和约瑟夫·K最后的自省没有给予充分的阐释;第二种观点从传统宗教角度,直接将法庭等同于上帝的神圣公义的力量,则忽略了小说所描写的与法庭有关的种种世俗征象,而小说并未指明的约瑟夫·K之罪在他们那里清晰起来,这种在上帝幌子下获得的自明性真理同样值得警惕。这两种观点对《审判》的解读是从现实经验和文化先见的外部角度进行的,未对卡夫卡本人的思想和文本内部的细节给予足够的关注。

鉴于已有研究存在的局限,本文拟从卡夫卡关于巴别塔和虚己的思想入手,对《审判》这部作品重新进行阐释,并对法庭的性质和主人公最后的自省认罪进行再探讨。

一、法庭:巴别塔式的权威偶像

在圣经传统中,巴别塔是人类在获得知识智慧,被逐出伊甸园之后,通过物质建构实现自身潜能和自我管理的象征。巴别通天塔作为一种人为建构的权威偶像,它是人自身权力欲望的对象化和神化。在《审判》中,法庭及其所代表的法远远超越了具体的社会机构和法律制度,成为巴别塔式的权威偶像,具有建构性,人们对它的一致认同使之具有了拟神的神秘力量。卡夫卡通过约瑟夫·K的荒诞遭遇展示了这种权威偶像的力量及其运行方式。

《创世记》第11章记载:那时,天下人的言语、口音都一样,人们聚集在一起彼此商量,要建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人的名,免得分散全地。

耶和华看见了,就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分散在各地,没有建成的塔被称为巴别塔。故事表层的意思是运用巴别(Babel)一词的词源意义“变乱”,对不同民族间言语不通现象作了巧妙的解释。其进一步值得深思的意义则是:巴别塔是人的权力欲望的拟神式的对象化,是一种人为建构的权威偶像,它以人的权威代替了上帝,以人为的秩序取代了内在的神圣法则,并将之加以神化。卡夫卡曾多次提及巴别塔。约写于1917年三四月间的《中国长城建造时》,将中国长城与巴别塔相比较。1920年完成的手稿《城徽》(题目为勃罗德所加)以巴别塔的故事为原型对人类世界进行了总体想象:人类建造巴别塔的念头会一直存在,但在将这个愿望付诸实施的过程中,人们充满了理性的算计和琐碎的考虑,以至于不再关注建塔之事,而专注于城市建设。如果说关心建塔还能使人心稍微集中的话,进行城市建设则使人们彻底分散,人们开始区分族别、割地而居、彼此争斗,人类世代的时间就这样流逝,甚至到后来人们已完全认为建造通天塔是荒谬的,而以城市为家园。但运行在城市中的力量是权力,所以城市最终会被击碎,最后留下的标记只会是“一只巨大的拳头”。从卡夫卡对巴别塔故事的演绎和诠释可以看出:巴别塔是人的权力欲望的符码,即使不投射在建塔的行动上,也会以别的形式释放,当人们都认同它时,它便成为独立运行、具有拟神力量的权威偶像,而人们之所以甘愿从属于一种权威偶像,一则是想从中寻求庇护,再则是因为每个人身上都潜藏着权力欲望,如其所言:“我们都在挖巴别塔的深渊。”[2]这样,权力不再只是某一种专制政权的统治力量,而成为一种抽象的支配世界运行的本质力量,它既外化为对人进行管理和统治的国家机器、官僚机构、法律制度等,又超越这些具象形体成为人们膜拜和信奉的权威偶像;它既可以集中为一种最高的神权代码,也可以分散在个人身上形成微型的宰治力量。

巴别塔的权力主题渗透在卡夫卡的作品中,《审判》虽然没有直接提及巴别塔,但它所描写的世界图景却遵循着巴别塔的结构模式,即法庭及其所代表的法作为人为建构起来的权威偶像,成为支配世界运行和控制人物命运走向的本质力量。

小说在开头便设下了一个谜局:约瑟夫·K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无缘无故地被捕。他何以被捕?谁控告了他?他的罪是什么?法庭按照什么法对他进行审判和惩处?这些切近的问题直到小说结束都没有得到回答。值得注意的是,在小说中,人们并不关心K被捕的原因,而是首先认同法庭的判决权威和法的秩序。看守们相信法和罪互相吸引,法律是不会出错的,他们被派遣执行逮捕K,说明他必定有罪;门房指出,按照一般规则,案子全是事先就判好了的。约瑟夫·K在与越来越多的人接触中发现:“他们倒是一致认为,起诉不是轻率作出的,法院一旦对某人起诉,就认定被告有罪,要使法院改变这种信念简直难上加难。”[3]153对权威的认同使人们都成为法院的组成部分,约瑟夫·K被捕之后接触到的人几乎都与法院有关,法院像一个巨大的权力关系网,将人们网罗其中,每个人都是上面的一个点,固守着自己的位置,处在此位置上的人对彼位置的情况一无所知,执行来自上级的命令才是首要的。看守宣称与K的案子毫不相干,他们的任务只是每天看管K十个小时,并因此领取工资。监察官也说自己只是基于“责任”告诉约瑟夫·K被捕了。K被捕的“无缘无故”之所以一直持续到小说结束,是因为他遇到的人都是命令的执行者,他们无权也无意于知道他被捕直至被处死的原因。

斯图亚特·莱森将法庭的神秘性归因于上帝的力量,他认为:“法庭调查和惩罚K.是根据圣经的神圣正义观念,而不是人类的正义。……法庭表面的低劣和腐败可以根据诗篇作者对上帝的一个宣告来理解,‘乖僻的人,你以弯曲待他’。”[4]笔者认为这种解读失之偏颇,约瑟夫·K与其说是被神圣法庭追踪,不如说是被目光、监察及其所形成的普遍的审判力量所黏住。根据小说开头的描述,约瑟夫·K被捕的显像就是被监视、被察看,两个看守把他困在屋里,一位老太太,后来又增加了一位老者和一个年轻人,好奇地透过窗户窥探他的生活。监察官和看守走后,K虽恢复正常生活,但“被捕”仍以被谈论、被关注、被审判的形式继续着,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他的事件,他意识到“他现在已经不能从接受审判和拒绝接受审判这两种可能性中进行选择了,因为他已置身于审判中,必须小心从事”[3]130。昆德拉指出:“靠着《审判》,卡夫卡至少为我们留下两个概念,要理解现代社会,这两个词是不可或缺的:法庭和审判。……法庭;它在这里并不是一个旨在惩罚违反国家法律的罪人的司法机构;卡夫卡意义上的法庭是一种判决的力量,它要判决,是因为它有力量;是它的力量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赋予了法庭以合法性。”[5]237对约瑟夫·K的命运产生决定力量的法、法庭以及法官始终是隐匿的,但他们所代表的权威力量却在独立运行,它通过命令、职责、威慑渗透到每一个人身上,以此广延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从而形成普遍的审判力量,也就是说,法庭巨大而神秘的判决力量不是通过单个的权力执行者体现出来的,而是通过众多人对法庭与法的权威的一致认同来实现的。

由此可见,法庭的神秘与不可理解不是因为它是神圣法庭,按照人类难以理解的公义审判人,而是源自人们对权力的膜拜和认同,并进而自觉担当起了权力和命令的执行者的缘故,约瑟夫·K的被捕是无缘无故的,处死他的人则是无名无姓的;法庭不因任何事就判处约瑟夫·K,读者则从他生活的每一处细节去寻觅他的罪过。卡夫卡没有指明主人公的罪过,他模棱两可的诗学策略检验出的正是每个人内心潜藏的权力欲望,这种权力欲望集体释放出来,便构建成了法庭这座巴别通天塔。

二、自由的悖反:生存确定感的消失

人类建造巴别塔本意是要用一种客观的权威偶像来保障人的自由和生存秩序,然而,由于巴别塔是人自身权力欲望的投射,因此,它受制于人的欲望本身,具有任意建构的主观性。卡夫卡对巴别塔诠释的深刻之处就在于,他指出了巴别塔结构的悖谬性,即建构巴别塔最终会走向自由的悖反,权力欲望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使人丧失生存的确定感。在《审判》中,法庭与法作为人为建构起来的权威偶像,因受制于人的主观权力欲望而无法成为客观的公正力量,因为,人们认同它并非纯粹出于对自由和公义的诉求,更是试图通过依附权威偶像来保障个人的合法存在和权力欲望的实现,这样,树立和巩固权威就成为根本目的,追求自由和秩序的初衷反而被放在其次。小说中所有试图“帮助”约瑟夫·K的人,不是将他引向自由,而是为了控制他或教他顺从权威。卡夫卡将律师、画家、教士作为“帮助”约瑟夫·K的人出现是典型而富有深意的。

律师作为法庭与被告之间的中介,本应为被告辩护,以证明他的清白无辜,助其恢复人身自由,从而彰显法的公平与正义。但霍尔德律师无意于践行这一职能,他从属于法庭的权力结构,用维护权力体系的言论打消被告显露出的改革司法制度的热情,并宣称:庞大的社会机构有其内在的运行法则和平衡能力,个人是极其渺小的,通过个人的努力想改善社会状况不但不会取得成效,反而会使个人的利益受损,所以,明智的做法是适应现存条件,安于自己的位置,通过斡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保自己的合法性生存。如果霍尔德斡旋关系是为了保障被告的合法生存,那也说明他履行了职责,即便其所使用的方式令人诟病。然而,霍尔德的真正目的却是为了控制被告,他除了从属于大的权力结构外,还在建构着小型的巴别塔,企图在自己的位置上实现对他者的宰治。画家是艺术的使者,肩负着发现和批判现实世界的缺陷,引领人超越日常生活的琐屑进入审美的自由境界的使命。从表面上看,画家蒂托雷里超然于世俗之外,居住在由人们施舍的楼顶的阁楼间,与一群孩子厮混在一起,保持着艺术家独有的清贫和童心,然而,蒂托雷里很少从事自己的艺术事业,其主要的工作是为法官画像,他以自己的才能为权威势力推波助澜,法官通神般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即是由艺术符号建构起来的。现实中的法官大都猥琐、无能和骄横,画像中的他们却充满威仪,蒂托雷里有时还会在法官像背后画上司法女神,意指法官就是法的代理人、法的偶像。凭借为法官画像的“荣耀”,蒂托雷里在法院中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在对待约瑟夫·K的事件上,他与律师的论调基本是一致的,即试图将K重新拉回到权力体系中,通过依附权力、斡旋关系暂时获得安宁,由此,审判并不能得到真正的解脱,无名之罪也不能得到最终的赦免。

在人的职务等级中,教士与世俗世界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们是人心灵的守护者,担负着引导人们进入信仰的自由境界的责任。然而,现实中教士却充当了建构巴别塔的最后一步,并使之“通天”的角色。约瑟夫·K期望教士能给他决定性的忠告,以使他能从案子中彻底脱身,过上自由生活。教士确实给了K中肯的建议,并给他讲了乡下人寻求法的寓言:乡下人来到法的门前,求见法,被守门人拦住,通向法的大门一直敞开着,他决定等得到许可后再进去。在漫长等待的岁月里,乡下人曾反复地尝试,用烦人的请求、用丰厚的贿赂,希望能获准进去,但都没有成功。生命行将结束之际,乡下人模糊的双眼看见一束光线源源不断地从法的大门里射出来。教士向约瑟夫·K介绍了关于这个故事的各种解释,试图把他从“理解”、“解释”引向“信仰”。但教士的信仰同样沾染上了世俗的内容,诉诸权威,他认为,守门人是法的仆人,隶属于法,“怀疑他的尊严就等于怀疑法本身……不必承认他讲的每句话都是真的,只需当作必然的东西而予以接受”[3]226。如果说画家是用艺术符号对权威进行神化,其虚构的方式还让人产生怀疑,教士则将权威直接提升为活生生的信仰对象,这样,“法”就从一般的秩序符号上升为一种神权代码,人们不但要信仰它,还要相信和遵从它的代理人。巴别塔经过教士这一环节,真正变成通天塔。教士的信仰在约瑟夫·K看来,是在“把谎言变成普遍准则”,因此,教士是无法为K提供精神坐标,给予他内心自由的,正像教士承认的那样,他也属于法院。

律师、画家、教士的存在表征着人所应拥有的两种最基本的自由,即人身的自由和心灵的自由,然而,在小说中,他们都走向了自由的反面,而且以对权力认同的共谋进一步威胁着约瑟夫·K的生存确定性。如果说人会由于主观的权力欲望僭越自己的职责,束缚他人的自由,那么客观的“法”则是实现人的自由的保障。然而,客观的、能够保障人的生存秩序的“法”是否真正存在?卡夫卡在《关于法律问题》中对此表示了彻底的质疑:“我们的法律不是大家都知道的,它们是一小撮统治我们的贵族的秘密。”“这些虚假的法律,归根结蒂,也可能只是一种推测出来的东西。法律存在着,而且被当做秘密托付给了贵族,这已形成为一种传统。但这仅仅是,也仅仅只能是一种古老的,因岁月而获得可信的传统而已。”[6]在《审判》中,判决约瑟夫·K的法也是一个秘密,被藏匿在无数道门之后,律师、画家、教士、法官以及许多普通人都充当着守门人的角色,法不再是施行公义的力量,而成为众人一致建构并守护的权力符码,这样,法的代理人、代理机构便成为掌控人们的命运之神。约瑟夫·K渴望弄清楚自己的处境,以便摆脱审判,重获自由,但外部环境却总是诱导或逼迫他服从权威,自觉遵从权力法则。他最终也认识到:“从任何角度来看,法院都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机构,其全部工作一个刽子手就能胜任。”[3]158

既然约瑟夫·K在外部世界无法获得生存确定感,那么,他该如何作为,才能逃离这种巴别塔的结构性悖谬,免于沦为权力依附关系中一个无生命的环节,我们说,这正是主人公最后的自省、模仿虚己所启示的道路。

三、超越巴别塔:虚己的启示

昆德拉认为,卡夫卡的《审判》描写的是一个“极其非诗意的世界”,官僚主义、技术、历史成为超人类力量,个人的自由和独特性在其中找不到位置,即便如此,人物仍然有着“自由的决定权”,“正是自由的决定权给了生命以幸运的不可估量性”[5]236。也就是说,在一个被权力力量异化和操控的世界里,约瑟夫·K拥有的自由是内心的自由。笔者要进一步阐明的是,正是这内在自由的决定权使约瑟夫·K在生命不保的极限境遇里选择了对虚己的模仿,虚己是K在对世界、自我有了清醒的认识之后做出的选择,模仿虚己是他抑制自身的强力意志、超越巴别塔的尝试。在卡夫卡思想中,与巴别塔相对立的观念是虚己,巴别塔是人的权力欲望的实现,虚己则是人对自身权力欲望的抑制和倾空,在精神层面上具体呈现为自我贬抑、谦卑、受难等。卡夫卡通过约瑟夫·K的死探寻了虚己在超越巴别塔悖谬结构上的启示意义。

约瑟夫·K经历了近一年悬而未决的审判后,在三十一岁生日前夕,莫名其妙地被两个黑衣人处死。布鲁斯·K.·沃德曾运用基拉尔的迫害类型理论对此进行分析,认为他的死是集体迫害机制运作的产物,K遇到的每个人都担当着捕获他的法庭的直接或间接的职能[7]。沃德的分析从一个方面来看是具有说服力的,主人公的死的确是巴别塔式的同一权力对个体存在的戕害。但是这种分析却忽略了约瑟夫·K最后的自省、认罪,直至推波助澜地主动赴死。《审判》中,约瑟夫·K被两个黑衣人押解路过广场时,看到了疑似布尔斯特纳小姐的身影,他突然放弃反抗,小说描写到:“究竟是不是布尔斯特纳小姐,K并不在乎;重要的是他突然明白了,反抗是毫无用处的。他即使反抗,给他的同行者制造些困难,靠搏斗来夺取生命的最后一刻,也称不上是英雄。他开始挪动脚步……现在他们让他带路。”进而,他反省道:“我总是想用二十只手来攫取世界,我的动机也并非十分值得称赞。”[3]231约瑟夫·K进行自我反思之后,便疾步往前走,他成了他的同行者——刽子手的领路人,即使遇到可以向之求救的警察,他也“用力拽着两人继续朝前走”,甚至甩开警察,奔跑起来。来到荒凉、人迹罕至的采石场,约瑟夫·K如一只献祭的羔羊,头枕在一块孤零零的大圆石头上,两个行刑者拿着刀子,在他的头顶上推来让去,K意识到自己应该拿过刀子,插进胸口,但他没有这样做。这时,一个“同行者”掐住他的喉头,另一个把刀插入他的心脏,并转了两下。K的目光渐至模糊,觉得自己“象一条狗似的!”

对于约瑟夫·K最后的内省,昆德拉认为这是对外在审判势力的认同和顺从,他指出小说带给人们的困惑是:“根本就没干过什么坏事(或者根本就不知他干了什么坏事)的K很快就开始表现得如同犯了罪似的。他感到自己有罪。人们让他变得有罪。人们使他产生犯罪感”。[5]217笔者认为,昆德拉将约瑟夫·K的内省与被捕、受审使他产生的生存焦虑感等同起来,而二者是有区别的,对于后者,K做出了积极的对抗,外在的审判力量从来没能使他产生过“犯罪感”,他坚称自己是清白无辜的,并积极准备抗辩书以求得申诉,直到两个行刑者把他押解到广场上时,他也没有妥协,而是思忖着,“脑中想起了苍蝇,它们千方百计从粘蝇纸上挣脱,直到扯断自己的细腿为止。‘先生们会发现我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3]231。

约瑟夫·K的内心从对抗走向自省是在他看到布尔斯特纳小姐的身影之时,布尔斯特纳小姐何以能使K拒绝反抗,产生罪感?小说对二人关系的描写着墨并不多,他们的正面接触只有一次,那是在看守们和监察官骚扰过约瑟夫·K的当天晚上,K被突发的事件搅得忐忑不安,生存合法性受到质疑的他急于得到别人的认同,他向深夜归来的布尔斯特纳小姐倾诉了发生的一切,或许由于困倦和迷糊,布尔斯特纳小姐有些心不在焉,极度焦虑的K强行握住她的手,像一头口干舌燥的野兽,粗暴地强吻了她一番,之后便回屋休息,在入梦之前,他稍稍思考了一下自己的作为,感到高兴。对布尔斯特纳小姐的征服使K暂时摆脱白天的莫名被捕带来的惶恐和耻辱,恢复了自信和尊严。有人根据这一情节认定约瑟夫·K的罪过在于他下流的性,以及他没把女人看成是一个人。实际上,在小说中,K的罪没有通过外在的审判力量得以敞开,法庭、检察官、预审法官、律师、神父等,没有任何一个机构或个人指明K的罪过,他们只实施审判。但是,在某个神秘的瞬间,布尔斯特纳小姐使约瑟夫·K走向内心,看到了自己身上潜藏的权力意志,认识到自己也不过是权力结构的一份子,诚如他对自己的反省。也就是说,置身于巴别塔的世界,K既受制于这一世界的权力结构,同时也不自觉地担当着建造巴别塔的角色,比如,他总是在身份比较中获得个人的尊严感,在内心意识里始终与副经理较劲,只有在征服他人时才产生自信。权力是世界的运行法则,约瑟夫·K也在实施权力,并未脱离窠臼。对此,安德鲁·洛指出:“约瑟夫·K的办公室生活,它的权力游戏和职权的专断展示,表明它也是起诉他的官僚制度和权力体系的一部分。”[8]基于此,K自省之后的放弃反抗、主动赴死,将被动的受害变成了自我舍弃、受难,带有自我救赎的意味,它是K对自身权力欲望的抑制。这一微妙的转换具有重要的意义。

如果说强力意志是世界的通行法则的话,与强力意志相对的则是“虚己”,在基督教神学中,“‘虚己’是指上帝通过道成肉身,虚其神性,并以受难的方式警醒和拯救世人”[9]。基督“虚己”的拯救是人类理想的高标,常人难以企及,即便如此,“虚己”作为一种终极性价值则可在人的精神层面得以体现,比如自我贬抑、谦卑、祈祷、受难、忍耐、自我倾空等。卡夫卡虽然没有直接提过“虚己”,却屡有关于谦卑、祈祷、受难、担当责任的论述。“谦卑给予每个人,包括孤独的绝望者以最坚固的人际关系,而且立即生效,当然唯一的前提是,谦卑必须是彻底而持久的。谦卑之所以能够这样,是因为它是真正的祈祷语言,同时是崇拜和最牢固的联系。人际关系是祈祷关系,与自己的关系是进取关系;从祈祷中汲取进取的力量”[10]。“我们能通过恶达到善吗·与命运抗衡的力量实际上是一种虚弱。献身与忍受要强得多”[11]432。“究其根本,人只因承担责任才是自由的。这是生活的真谛”[11]403。卡夫卡的这些论述启示我们,约瑟夫·K的死必须在另一重意义上加以理解,即他的拒绝反抗、安静受死昭示的是对“虚己”的模仿。在生命已被胁迫至死亡边缘的极限境遇里,约瑟夫·K“推波助澜”,以自我舍弃的方式实现了自由的最高境界,即不是通过认同权威或扩张强力意志获得自由,而是通过抑制强力、自我倾空实践自由。之所以说是模仿虚己,因为约瑟夫·K的虚己并不具备神学层面的虚己所指的基督为世人担罪的救赎意义,而是卡夫卡对超越巴别塔的出路的探寻,它具有的是问询和启示的意义。

[1]瓦尔特·H·索克尔.弗兰茨·卡夫卡[G]∥叶廷芳.论卡夫卡.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664.

[2]Franz Kafka.The Basic Kafka[M].New York:Washington Square Press,1984:171.

[3]卡夫卡.审判[M].钱满素,袁华清,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

[4]Stuart Lasine.The Trials of Job and Kafka’s Josef K[J].The German Quarterly,1990,63(2).

[5]米兰·昆德拉.被背叛的遗嘱[M].余中先,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

[6]卡夫卡.关于法律问题[G]∥叶廷芳.卡夫卡全集:第1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411—412.

[7]Bruce Kinsey Ward.Giving Voice to Isaac:The Sacrificial Victim in Kafka’s Trial[J].Shofar:An Interdisciplinary Journal of Jewish Studies,2004,22(2).

[8]Andrew Low.Bernard Willams,Moral Law,and Kafka’s Der Prozess[J].Symposium,1998,52(3).

[9]王志耕.宗教文化语境下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38.

[10]卡夫卡.随笔[G]∥叶廷芳.卡夫卡全集:第5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15.

[11]古斯塔夫·雅诺施.谈话录[G]∥叶廷芳.卡夫卡全集:第5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

[责任编辑海林]

I106.4

A

1000-2359(2012)02-0220-05

李忠敏(1980-),女,河南正阳人,文学博士,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宗教文化与西方文学研究。

20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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