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现象学中的“纯粹自我”的意识统一性分析
2012-04-13王嘉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
关键词:主体
王 嘉
(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46)
意识的自我统一问题,不仅是一个心理学问题,也是一个哲学问题。不管是实验—经验心理学还是哲学心理学,意识统一和自我之间的关联都是受到高度关注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意识的统一就是自我的统一问题,或者说,是我在如何可能的问题。胡塞尔对自我问题的研究贯穿于他不同的学术阶段。从胡塞尔学术思想的发展来看,作为意识统一性基础或“关系中心”的纯粹自我与其说是构造出的对象,不如说是在现象学分析过程中被“发现”出来的。数学家出身的胡塞尔,以逻辑—心理学的而非发展心理学或实验心理学的现象学方法之精微,为我们探究了意识体验中使得意识体验本身保持绝对同一的自我极——纯粹自我的各项特征。将胡塞尔在这一领域的分析梳理出来,我们将看到,“自我”如何从一个被拒斥的“怪物“变为具有绝对明见性的构成意识的统一基础,以及纯粹自我的自我把握如何可能。毫无疑问,这些都将为心理学上研究自我与意识统一之关联提供一种奠基性的理论。
一、现象学还原的剩余物——纯粹自我
在胡塞尔的前期著作《逻辑研究》第一版中,纯粹自我实际上是被拒斥的概念。只有在事物对我们显现出来的意义上,我们才能称其与意识发生联系,这时这些显现着的内容就是一个意识统一或现象学统一意识流的组成部分。这条意识流本身是一个实项(reell)的整体,它其中的每一个部分都被体验到,并且被体验的内容与体验本身之间不存在区别。……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