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说成规
2012-04-13葛红兵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3期
关键词:小说
葛红兵
(上海大学中文系,上海 200444)
尼采:成规是伟大艺术的产生条件。[1]
普罗普:“故事的丰富不在于结构,而在于以多种多样的方式来实现同一个结构因素。”[2]49
小说类型是一组具有一定历史、形成一定规模,通常呈现出较为独特的审美风貌并能够产生某种相对稳定的阅读期待和审美反应的小说集合体;在一定小说系统中,它一方面包含了对自身某种传统的认同,也包含了对其他作品集合体相异性的确认。通常我们可以把小说类型中那些具备相当的历史时段,具有稳定的形式或者内涵样貌,具有一系列典范性作品,同时又在读者心目中能引起比较固定的阅读期待的小说样式叫做“类型小说”,支撑小说类型生成及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小说成规”的蘖生、定型和瓦解。
汉语世界对“成规”的认识,几乎都是负面的,把它解释成是“前人制定的规章制度”,又把它和“僵化”、“保守”、“因循”相联系,如《三国志·蜀志·蒋琬费祎传评》:“咸承诸葛之成规,因循而不革。”汉语中与“成规”相关的词如“固守成规”(固守现成的规矩、制度,思想固执保守,守着老规矩不放,不思改革进取)、“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不肯改进)等。“成规”作为前人留下的既有规则、方法,实际上它有两个属性:一方面是给后来人提供现成的规范和模板,使得后来者能尽快进入和适应,熟悉“成规”、效仿“成规”是后来者学习的最有效途径;另一方面,它又是对后来者的束缚,它本身可能发展成对“后来者”思维的限制,如果“成规”成为后来者“固守”的对象,那么就更是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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