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关系主义现象”的内涵与特征
2012-04-13莫少群张进宝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3期
莫少群, 张进宝
(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7)
【哲学·科学技术哲学】
中国社会“关系主义现象”的内涵与特征
莫少群, 张进宝
(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7)
“关系主义现象”作为一个历时性范畴,在农耕社会表现为伦理本位,在近现代社会表现为“伦理与市场混合主导”取向;作为社会和文化现象,“关系主义”根植于中国传统社会心理的深层结构,是集体生活中一种共有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并表现为一定的社会行为模式;作为一种先行存在物,“关系”对人的社会行为具有主导性,直接影响和支配着人们的社会行为选择;“关系主义”又是中国社会运行中最为基本的“潜规则”,它与“显规则”并行,常常结合在一起发挥作用,构成了中国人独特的行动逻辑准则。面对泛滥的“关系主义现象”,我们应当坚持批判的立场,通过强化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关系主义现象”发生的社会和文化土壤。
关系主义现象;关系主导;潜规则
2009年10月,西安交通大学召开了“关系社会学”国际学术研讨会,首次对“关系主义现象”进行了集体性的讨论;会后,边燕杰教授发表了《关系社会学及其学科地位》一文,对“关系主义现象”研究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观点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并提出建构“关系社会学”的设想[1]。从会议文献及边燕杰的论文来看,当前国内外学者对于中国的“关系主义现象”的本质特征尚有不同的理解,如应该定义为“家族亲情伦理的社会延伸”还是“特殊主义的工具性关系”,抑或“非对称性的社会交换关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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