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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立法的建议

2012-04-13李伟叶硕峰

黑龙江气象 2012年1期

李伟,叶硕峰

(1.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2.黑龙江省防雷中心,黑龙江哈尔滨 150030)

加快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立法的建议

李伟1,叶硕峰2

(1.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2.黑龙江省防雷中心,黑龙江哈尔滨 150030)

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是气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气象主管机构的主要职能之一。当前,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当气候资源成为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被开发利用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经济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参与介入,给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其中一些急难问题亟需地方人大常委会从实际出发,通过立法加以法律规范,为依法探测和保护气候资源提供依据和保障。为此,本文根据上位法规定,对加快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立法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立法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黑龙江省属寒温带季风气候,气候资源丰富多样,近年来,气象突发灾害事件多有发生,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极大,依法加强气候变化的监测、预估、影响和对策研究,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黑龙江省风能、太阳能、农业与生态气候资源、空中云水等资源开发潜力巨大,近些年,开发、利用工作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明显。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地方气候资源利用秩序混乱、气候资源探测资料外传、外泄的现象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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