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谈油画风景写生教学
2012-04-12李雪松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3期
关键词:教学
李雪松
(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院,山东淄博255049)
外师造化,中得心源
——谈油画风景写生教学
李雪松
(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院,山东淄博255049)
“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形象地反映了绘画中写生与创作的关系,将这一中国古典画论引入油画风景写生教学,既可以避免在教学中对西方绘画语言样式的生搬硬套,又可以克服在借鉴西方绘画形式的过程中出现的盲目性和片面性,进而努力使教学方式更趋民族化和多元化。
外师造化,中得心源;风景写生;客体;主体
“外师造化,中得心源”是唐代山水画家张璪在其画论《绘境》中提出的关于画学的不朽名言,具有普遍的艺术创造原理的意义,堪称中国艺术理论的精髓。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79“道法自然”是生活在自然界中人的必然选择,也是最终选择。科学的发展就是人类不断研究自然、探索自然、寻求自然内在规律的最好印证。“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就是要了解自然,以自然为师,将自然孕育的天地之美与自己内在的心灵感悟合而为一,以此作为艺术创作的行动指南。
“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这八个字极为凝练地概括了绘画创作中从客观现象到艺术意象再到艺术形象的演变过程。“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在论画竹时也曾提出“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三个阶段,形象地阐述了绘画中客体与本体的转化、融合过程。这一过程不仅适用于中国画的写生与创作,对于油画风景写生的训练和探索也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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