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之思考
2012-04-12何松琴倪定康刘志刚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2年7期
何松琴,倪定康,刘志刚
(1.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 舟山 316000;2.浙江省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舟山 316000)
舟山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之思考
何松琴1,倪定康2,刘志刚2
(1.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 舟山 316000;2.浙江省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舟山 316000)
舟山是全国唯一的以岛立市的海岛城市,岛礁资源丰富。保护和利用好这些资源,对于促进舟山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海岛保护法》立法精神,必须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文章详细介绍了舟山市无居民海岛的现状,对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强化管理的对策措施。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以下简称《海岛保护法》)施行后,国家对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千岛之城的舟山市,如何依法管理、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无居民海岛,促进舟山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海洋环境管理部门亟须认真思考和着手应对的议题。
1 舟山市无居民海岛概况
1.1 海岛数量
无居民海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1]。舟山是全国唯一的以岛立市的海岛城市,全市区域总面积2.22万km2,其中海域面积2.08万km2,陆域面积1 440km2[2]。根据浙江省2009年无居民海岛甄别统计结果,全市现有大于500m2的海岛1 300个,其中无居民海岛1 160个,占全市海岛总数的89.2%,岛陆总面积为25.97km2,仅占全市陆域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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