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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话”惹官非

2012-04-09应琛

新民周刊 2012年44期

应琛

杨倩(化名)做梦都不会想到,一句自认为在人人网上讲给“闺蜜”的“私话”,在经人编辑后于新浪微博被“疯转”,竟惹来100万元的官司。

近日,这起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克莉丝汀”)状告女大学生索赔百万的案件在徐汇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在这样一个“人人皆记者”的年代,本案引发争论:公民在网络上发帖,其言论自由与审核义务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同样的,作为知名企业,对待舆论,又应有怎样的宽容度和容忍力?对不当的言论,若全都随便归之于谣言,那么,公民怎敢发声,民意又将如何表达?

祸起“闺蜜私话”

1992年11月出生的杨倩,今年的生日注定不好过。双十年华,迎接她的不是什么美好人生,而是金额高达100万元的索赔官司。

一切要从2012年4月25日杨倩在“人人网”上发布的一个“状态”说起。

当天22时32分,杨倩将她的“状态”(类似签名)改为:“刚跟老妈打电话获悉,金山一家奶油厂被卫生局查封,里面的奶油都是用地沟油和外国的工业油制成的!克里斯汀、莉莲蛋挞等沪上知名蛋糕品牌都从这家厂进货!!大家千万别吃了啊,昨天查出的,预计马上就要曝光了!!千万别买啊!!!”

第二天中午11时许,微博ID为“新闻小兵曹文艺”的用户,引用了杨倩这条人人网上的内容,并加上“克莉丝汀也出事了?”的标题在新浪微博上发布。

由于其微博账号自称是媒体人士,让不少网友信以为真。当时的大环境,正是多家知名企业被揭发使用地沟油生产的敏感时期,民众对地沟油传闻惶惶不可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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