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复对卢梭社会契约思想之批判的分析*
2012-04-08颜德如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
颜德如
(吉林大学社会公正与政府治理研究中心暨行政学院,长春130012)
·政治文明与法律发展·
严复对卢梭社会契约思想之批判的分析*
颜德如
(吉林大学社会公正与政府治理研究中心暨行政学院,长春130012)
严复对卢梭社会契约思想的批判,集中在《〈民约〉平议》一文。然而,当我们将之与《社会契约论》比较时发现:他对卢梭民生而自由平等的批判,求助于“肤浅”的经验;他对卢梭财产公有的批驳,建立在对人间种种不平等现象的抨击之上;他对卢梭战争观的拒斥,是基于不解卢梭有关战争的真实想法。其中,严复对民生而自由平等的驳斥,倒是抓住了卢梭建构其思想的要害。不过,由于严复不解卢梭“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的有关界说,以上的种种辨驳,都表明他游离了卢梭社会契约思想的旨趣。
严复;卢梭;自然状态;社会契约
严复对卢梭社会契约思想的批判,集中体现于他1914年撰写的《〈民约〉平议》一文。在该文中,他把卢梭的思想主要归结为三条:“民生自由,其于群为平等”、“人人不得有私产业,凡产业皆篡者”和“消灭战胜之权利”。①严复在其他地方也不时批判卢梭的主张,这可以参阅颜德如《严复笔下的卢梭思想》,载《中华文化论坛》2004年第2期。时人在理解严复对革命思想的抵制时,尽管重视此文,但总是局限于此文,而很少细读文本,从比较阅读的视角加以分析。我们不应被严复的外在期许牵绊,而应在比较阅读《〈民约〉平议》与《社会契约论》的过程中,着力分析他所列的卢梭思想三条内容,从而既管窥他的思想取向,又聚焦中西政治文化传统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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