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播报三议
2012-04-01文/喻梅
传媒 2012年7期
文/喻 梅
纵观中国播音史,人民播音事业经历了宣传与传播的理念之变、武器与桥梁的功能之变、文本与人本的技法之变,其本身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需要我们重新冷静深入地审视这个行业,思考理念技法的变革,厘清思想观念,树立正确认识,更好地开展播音创作,进行语言传播。
一、对播音概念的窄化理解
很多人对于“播音”的理解基本等同于新闻播音,其实播音创作理念已经在对媒体本质的思考中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播音”除了泛指“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所进行的一切有声语言和副语言传播信息的活动(它包括各种声音、音响等的传播)”外,其内涵不断地充实和发展,形成了“大播音”的概念,即各类型广播电视有声语言传播都属于播音创作的范畴,其中包括新闻播报、节目主持等。因传播样式的多样化,创作主体的身份角色也因不同内容而转换,如新闻播报时以播音员身份出现,节目主持时以主持人身份出现,等等。此外,创作手法也因为传播内容的不同而呈现类型化。播音创作在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广泛地进行着社会信息的海量传播与深入解读,这是对“喉舌”理论和播音本质内涵的丰富。同时,播音员、主持人作为公共形象必须具有公信力进而产生正面的影响力,要做到这一点,在创作中则需要宣传说教味轻儿一点儿,离人民群众更近一点儿,从而发挥播音创作的社会功能。可以看出,新时期的播音创作开始以宣传为起点,转而讲求新闻传播策略和艺术过程的真实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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