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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从语言实践出发对语言进行综合研究

2012-04-01任绍曾

当代外语研究 2012年1期
关键词:语句语篇语境

任绍曾

(浙江大学,杭州,310058)

1. 引子

语言研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研究什么和怎么研究。不论怎么给语言下定义,说它是行为也好,知识也好,规则系统也好,选择系统也好,语言总是人们用来交际的。日常聊天,撰写专著,无不是传递信息。TheConciseColumbiaEncyclopedia把语言界定为“利用有声语言的系统性交际,是人类的普遍特征”。这个言简意赅的定义告诉我们:首先语言是交际,其次这种交际是建立在语言系统之上的。没有语言,没有群体共有的语言体系知识,人们就无法相互理解,进行交际。“有声的”,是指口头语言是第一性的,书面语言是第二性的。“利用”是指人利用语言进行交际,而这正是区分人与其他生灵的普遍性特征。用通俗的话说,语言就是说话。Humboldt,Jespersen,Bolinger,Halliday等语言学家都认为语言是一种活动。Humboldt说语言不是一个实体或已完成的事情,而是行动(Jespersen 1922:56)。Bolinger说语言实质上是一种思考和行为的方式(1981:2)。Humboldt、Bolinger说的行动(action)、行为(act),显然和人的活动(human activity)同义。Halliday说语言学的目的在于说明语言怎样起作用。为此他认为“最好把语言视为一种活动;具体地说是人们在社会上的一种活动”(1964:4)。

那么,语言究竟是怎样一种活动呢?Jespersen(1924:17)指出,“语言的实质是人的活动——一个人使另一个人了解自己的活动和这个人了解前一个人想法的活动。要明白语言的性质,明白语法所研究的那一部分语言的性质,就绝对不可忽视语言的发出者和语言的接受者这两个人,或者简便地称为说话人和听话人,以及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这里Jespersen点明了语言的实质,也描述了交际过程。程雨民先生提出的人本语义学把语言交流理解为语言应用双方不断相互估量着对方的实际情况,说话方应用语言系统所提供的手段,试探着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受话方则相应领会对方的想法并作出反应的一种过程(程雨民2011)。这个论述和Jespersen对语言的界定相比,共同点都是对语言活动、语言实践的描述,但人本语义学凸出了说话双方的智力活动,这表现在不断相互估量着,试探着,相互领会…并作出反应。

人们的语言实践过程就是人的智力起作用的过程,是语言的实质所在。所以语言研究就应该把语言实践作为出发点,又作为研究的对象。由于语言实践涉及说话双方个人的认知过程,又涉及人们相互交际的社会过程,所以必须进行综合研究。这可以看作研究方法。但是鉴于语言的实质,在这个研究方法中,中心是使用语言的人,是人的智力,人的意识。Jespersen是一位重视人在语言交流和语言发展中的作用的语言学家。他认为语言研究应该彻底而真诚地以人为中心(anthropocentric)。他说,在其他科学中这可能是个缺点,因为在这些科学领域里,研究者避免人的因素是个优点;相反,在语言学里,鉴于研究对象的性质,研究者必须考虑人的利益,而且从这个观点,而不从任何其他观点出发,判断一切。否则,我们在各方面都有走上歧途的危险(1922:324)。那么语言研究怎样以人为中心?怎样从人的利益出发?从人的利益出发就是从说话人为某种目的而说话的实践出发,从他说的话出发,从实际使用的语言出发,也就是从语篇出发。Jespersen(1933:177)说,如果我们不首先持续地考虑说和听的活动,就根本无法了解语言是什么,了解语言如何发展。在功能主义的范围里,语言学家们实际上都考虑到人。

Halliday重视语言的社会方面,在语言研究中考虑的是社会人。Langacker则重视语言的心理或认知方面,考虑的是“心理人”。所以他们的语言研究也都是从实际使用的语言出发。Halliday说他的语法是以语篇为研究对象又以语篇作为手段(2004:Preface)。Langacker说他的语法基于用法(usage-based)(1991:46)。Jespersen在语言研究中重视人的利益,重视人使用语言的方便,所以他提出了语言使用的简易原则(1922;1960)以及语言演变中个人的作用(1925),但没有认真考虑在交际过程中人的智力的作用,意识在形成语言系统和语言运用中的作用。他主张语言研究要坚持形式和意义的结合,对特定语境中词句的意义有所说明,但没有对语言意义和信息作理论上的区分。本文拟根据人本语义学(程雨民2010)的理论阐述,探讨为什么语言研究要以人为本,从语言实践出发,对语言进行综合研究,以期探索语言研究的创新之路。

2. 双重形义结合

2.1 语言系统的特点

从语言实践出发对语言进行综合研究,首先要弄清楚语言系统的特点以及语言系统如何运作。2011年出的AnIntroductiontoLanguage第九版在第一章讨论语言是什么,开宗明义,说“当人们聚在一起时,不管他们做什么,…他们总得说话”。这意味着语言就是说话。所以研究语言归根结蒂应该是研究说话,研究操同一语言的人在交流的时候为什么能彼此理解?他们之所以可以交流,是因为语言或语言系统是语言群体通过实践获得的约定俗成的共有知识。没有这种共同的知识系统,人们就无法相互理解。

可是语言是怎样一个系统呢?Jespersen指出,没有一种语言是完美无缺的(1922:320),没有一种语言在所有方面都是合乎逻辑的(1905:11)。他说英语语法是在起伏、动摇之中,充满生机而又不断发展,基于过去又预示未来,并非尽美尽善,但正在前进,可以改善……一句话具有人的特点(1909-1949 Part Ⅰ:Ⅴ)。他还说,没有一个语言系统是完全严格的或十分协调的,我们将看到英语语法里存在漏洞和缺陷(1933:16)。他还指出,在讨论语言的时候我们绝不能忘记人只是部分理智的,而人的普遍因素大体上是不合理的和不合乎逻辑的(1925:191)。他说人不是机器(1909-1949 Part Ⅰ:Ⅴ)。他还进一步指出,情感的影响不同于有条不紊的理性思维,在语法的许多地方是显著的(1933:17)。例如,英语时态系统有现在时、过去时,却没有将来时;代词系统第三人称单数有性的区别:he/she/it,但其他单数人称和复数人称就没有这种性的对立。这说明观察敏锐的Jespersen看清了语言的特点,但是他并没有说清楚语言体系为什么不是象算法规则那样的完全严格,语言又为什么具有人的特性。人本语义学认为,语言从结构到运作,无论理解或运用都少不了人的意识参与。语言系统由语音系统、语法系统和词汇系统构成。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是意识的产物。例如,语音系统就是说话人意识中起辨义作用的系统,辨义就是意识活动的结果,所以语音系统是意识的产物。

语言系统是约定俗成的,音位、语素、词以及词的组合都是约定俗成的,而语言系统中的对立赋予语言构成成分的值。语言系统的构成成分是“心理实体”,这心理实体在不同的语境中以各种“变体”出现。例如,英语语音系统中的音位/p/与音位/b/对立,所以有不同的值,因而可以区别意义,但是/p/在不同的语境里,可以是送气的,也可以是不送气的。在英语里它们是同一个音位的两个变体,但在汉语里却是两个音位。这要依靠人的智力根据从实践中获得的约定俗成的知识加以区分。英语的语法语素/s/,/z/,/iz/在boy和boys,desk和desks,peach和peaches;boy和boy’s,cat和cat’s,coach和coach’s;I walk和the boy walks,I bid和the boy bids,I coach和Peter coaches中的对立赋予了它们不同的值。但是同一个语素如/kts/中的/s/究竟是体现单数和复数的对立,还是主格和所有格的对立,/kutʃiz/中的/iz/究竟是体现复数和单数的对立,还是动词第三人称和第一、二人称的对立,要依靠人的智力根据语境才能确定。

可见在一个语言系统里,对立所形成的聚合体是相对固定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怎么样的对立决定怎么样的求解途径,需要意识参与才能清楚。词汇也是一样。汉语词汇系统里的ping guo是“能指”,它的“所指”是苹果,指向苹果这一概念。苹果是植物的果实,植物可以按门、纲、目、科、种进行分类。简单地说苹果树是木本,与草本植物对立。作为木本植物果实的苹果与作为草本植物果实的草莓、西瓜对立,当然也与其他木本植物的水果梨子、桃子对立,因此在词汇系统中就有自己的位置。音系的音位与语法的语素代表一般,“变体”则体现个别。同样,词汇系统中的词汇语素也是代表一般,它有许许多多的个别体现。苹果作为音义结合的语素可以指各式各样的苹果:大苹果、小苹果、红苹果、青苹果、有斑点的苹果、有疤痕的苹果等等,这些都是个别,而代表一般的苹果的概念就寓于其中。如果这些各不相同的苹果需要各自的名称,那人的记忆就不堪重负了。语言体系体现了人认识一般与个别的的能力。也正是凭借这最基本的认识能力,人类从不同的表象中概括出共同概念,形成语言系统。可见语言系统是在人的智力参与下形成的,语言使用也需要意识参与。为了便于人们表达大千世界里复杂纷繁的个体和关系、无穷无尽的信息,语言必须模糊。人不是机器,在人的意识影响下形成的语言也不可能是机器。如果语言是由1+1=2式的数学规则构成,那人们就无法交际。人们之所以在交际时可以相互理解,是因为语言是适合于人类智能的工具,而人类凭借智能运用语言。

2.2 语言系统的运作

语言有它自己的形式,那就是符号的“能指”及其组合。语言也有它自己的内容,那就是“所指”所表达的意义。而具有自己形式和内容的语言在使用时又作为形式,与另一个内容结合,这个内容就是说话所传达的信息(程雨民1997:4)。语言系统所体现的第一层音义结合系统,才是我们表达思想的工具。举个例子:his book是词的组合的发音/hiz buk/和‘他的书’的意义的音义结合体,它提供一般性的语言意义,在不同的语境里可以传递不同的信息,可以是“他写的书”、“他刚买来的书”、“他借来的书”、“他借给别人的书”、“他提到过的书”、“他的藏书”、“他喜爱的书”、“他寻找的书”甚至‘他遗失的书’、“他失而复得的书”。这些都是从语言意义推导出来的信息。“所指”指向概念,所指的组合指向信息。语言符号中的“所指”要结合语境经过推理才能把语言符号兑现为说话人所指的概念或传达的信息。所以我们说,语言是指向性的,而不是规定性。

区分语言的“所指”和实际理解的概念,区分语篇所表达的语言意义和它们所指向的信息,需要智力的参与,需要意识起作用,需要推理,这是人们表达思想的需要,是人们交际的需要。另一方面,语言是适应人类这种通过智力活动传达信息需要的工具。区分“所指”和概念,区分“所指”组合和信息才能把形式和意义结合起来对语言这一音义结合体进行研究。区分“所指”和概念,区分语言意义和信息,就可以明了语言是个别和一般的辩证统一体,所以人们可以进行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使语言具有了非精确无误的灵活性、满足具体语境条件下表达和理解的适应性、处理不合理语句的应变性。Fauconnier说,语言并不承载意义,语言引导意义。语言只是认知建构冰山的一角。随着话语的展开,大多数的认知建构在语言形式的幕后进行……这些隐形和高度抽象的心理建构默默地支持着我们的日常谈话和思维,语法不过起着引导作用”(1994:44-45)。他的观点以及Halliday关于语言概然性的观点都可以从“所指”指向概念、“所指”组合指向信息、语言适应人类智能的需要、言语交际需要人的智力参与的实践加以解释。

2.3 语言意义与信息

事实说明在语言使用中,由于意识的参与,由于推理,从相同的语言意义中可以得出不同的信息,也可以从不同的语言意义中得出相同的信息。不妨看一个实例:

(1) 下雨了。

这同一个语言意义在不同的语境里可以传递不同的信息。对参赛的网球运动员,它意味着这场比赛要推迟了;对在农田里收割的农民,它可能是催促大家赶紧把稻谷盖好或运回屋内。也可能是防洪前线的指挥员要求抢险人员做好准备,也可能是抗旱前线人们的惊喜。而在家庭的语境里,它可能是母亲要儿子带伞,要女儿关窗。在朋友之间。它也可能是表示迟疑,不愿意参与某种活动,等等。同一个语言意义导出如此不同的信息。再看一例。

(2) A—我来看朋友了。

—谁是你朋友?

B—我来看朋友了。

—我是我,你是你,这要说清楚。

“我来看朋友了。”真正看朋友的时候不会讲这句话。只是在双方不友好的情况下,说话人出于某种原因主动示好,把对方看成朋友,才这样说,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来看你了,我这是把你当朋友”。这应该是说话人希望听话人理解的信息。再看听话人答话:A答“谁是你朋友?”如果在场有几个人,这意思是“谁都不是你朋友”。如果只有两个人,那意思就是“我可不是你朋友”。B答“我是我,你是你”,不传递任何信息,因为我不可能是你,你也不可能是我。加上“这要说清楚”意思就明白了:你我没有任何关系。朋友关系是一种友好关系,既然你我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也就没有朋友关系。所以这答话所传递的信息是“我可不是你的朋友”。这大体上是第一个说话人的理解,也是第二个说话人期望他这样理解。这说明与“能指”不可分割地结合成符号的不是概念而是“所指”。“所指”在不同的语境中指向不同的概念,与不同“能指”结合的“所指”也可以指向同样的概念。这两个例句还说明:相同所指组合表达的语言意义可以指向不同的信息;不同所指组合表达的语言意义也可以指向同一个信息。对这些实际使用的语句的分析可以说明语言意义只指向信息,并不等于信息。语言的这种音义双重结合的特征为语言研究提供了新的路子,也就是从语言实践出发研究语言的路子。

3. 从语言实践出发

3.1 语言研究的两个阶段

语言系统的运作是建立在音义双重结合的基础之上,而对这音义双重结合的语言的研究之所以可能,是因为语言研究的第一阶段已经完成,人们可以进入第二个阶段的研究了。这第一阶段是Saussure开创的“形式研究”。他面临的任务是要把语言形式和语言内容分开,以便能够客观地分析语言形式,所以他着眼于形式。但是他并没有否定意识的参与,他主张符号是“概念”和“印象形象”的结合(程雨民2011:10),也就是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的结合。在这个阶段,Saussure和随后的描写语言学家理出了能指与所指结合的符号系统,建立起包含大小不同的音义结合的符号单位的语言系统和单句结构。这样,语言研究有条件进入第二阶段,即对第二个音义结合的研究,也就是以音义结合的语言作为形式与思想内容相结合。这说明语言研究已经从纯形式的研究进入音义结合的阶段。当Saussure已经从说话中分离出区别于“言语”的“语言”,而语言体系大致的面貌已经清楚,人们就有条件研究实际使用的语言,或研究语言实践。语言体系中的语法单位进入语言使用之后就成了具体的语句,就成了话语或语篇,所以人们就进入了语篇的研究。

1927年Bloomfield对叶氏的《语法哲学》作了评论。他说,“对于Jespersen来说,语言是一种表达方式,其形式表达说话人的思想、感情,并将它们传达给听话人。这个过程作为人类生活的直接部分不断持续,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人类生活的种种要求和无常变化。对于我,正如对于Saussure,这一切都属于言语(la parole),是我们的科学所无能为力的”(1927:444)。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Bloomfield等形式语言学家把“所指”和概念等同起来,把语言意义和信息混为一谈,而信息又如此复杂多变,所以他们就感到无能为力,而把语言的内容撇在一边,把实际使用的语言,即言语撇在一边。第二,Bloomfield等形式语言学家只把抽象的语言体系作为研究对象,但是语言体系本身不足以完成它自己的任务,语言体系必须要进入语言使用,要依靠人的意识参与才能表达人的思想。

3.2 基于语言系统的研究

上世纪60年代开始的语篇转向也可以说明语言研究的第二阶段的开始。但是许多语言学家之所以转向话语或语篇研究,是因为他们看到形式主义的研究无法全面说明语言的特征,也难以作进一步的探讨。他们致力于功能的研究,或意义的研究,形成了作为形式主义语言学对立面的功能主义语言学。功能语言学作为一个学派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却是在否定形式主义基础上试图用功能解释语言和语言结构的语言学。与功能学派不同,人本主义语义学是在形式主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语义研究,并没有否定形式主义;另一方面,人本主义语义学也研究语义,研究人是怎样用语言交流思想的,说得详细点是:人怎样利用他所掌握的语言系统,结合客观方面的社会环境、文化因素,以及主观方面的听说双方的知识系统、交流目的、思想、感情、意志来交流思想的。可见人本语义学既考虑语义,也考虑语境,所以也应该是功能的。这样看来人本语义学把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结合了起来。这应该有利于语言研究。人本语义学和语用学有共同之处,都需要结合语境通过推理求得对于语句的理解,但是人本语义学认为语言系统不是一个界线分明、一清二楚的系统,这个系统进入使用以后每一个层次都需要人的智力参与,所以应该是语言学的一个必要部分。人们一般认为只有在按字面意义理解受阻时,才结合语境求得语用解释;人本语义学认为即使是按字面理解的直义句,也同样需要推理理解,如上文(1)的“下雨了”。

3.3 不合逻辑的用语

从语言实践出发就是要从交际中的问题出发,有什么问题就研究什么问题,包括语言表达和语言理解的问题。Crystal虽然说语言学在对语言作出解释时要与其他硬学科一样要客观、系统、始终如一和明晰,但是他也承认语言学领域包括科学和人学(David Crystal:TheCambridgeEncyclopediaofLanguageandLinguistics)。因此,语言学又不是硬科学。所以语言研究不应该也不可能从某一个理论、假设、模式或方法出发,而要从实践出发。语言实践中的问题往往是由于语言的“不精确”、“不合理”、“不符合逻辑”造成,表现为语句意义不确定,语句意义有歧义,语句意义与语境不相容,也就是说不通或者不连贯。人们说话都想简略有效,因而给理解造成困难。请看下面两个例子。

(3) —刘翔今天晚上要跑两枪。

—他状态很好。

我们理解这两句话不会有困难。但字面上的意思却是不符合逻辑的。运动员怎能“跑枪”?语法上讲“跑”一般为不及物动词,不能接宾语。我们理解该语句,是因为我们的知识告诉我们径赛项目都以鸣枪起跑,鸣一次枪,就跑一次,所以“跑两枪”是指参加两次比赛。这实际上是转喻,以动作的信号代替动作。一个晚上参加两次比赛体力消耗很大,第一句话实际上是暗示:一个晚上跑两次,刘翔吃得消吗?跑得好吗?对方这样理解了,所以说了“他状态很好”,结论留给对方下:“他状态好,所以连续跑半决赛和决赛没有问题。”通过推理,对话也连贯了。

(4) 汪总,我向你求婚。

一个年轻的建筑设计师当着许多人的面向设计公司年过半百的女老总单膝下跪说了这句话。当时这个小伙子正与汪总女儿热恋。“求婚”本来的意义是要求听话人嫁给说话人,但在这儿却变成了要求听话人汪总将女儿嫁给他。听话人为什么理解而且也没有感到十分诧异?这是因为结合直接语境和文化语境她推导出了小伙子的意愿、期望和语句所要传递的信息。按中国习俗,婚姻大事都得征得长辈同意。这个共同的文化知识赋予了“求婚”临时性的语篇意义。

例(3)不符合逻辑,例(4)不合常理。从语言实践出发就是要研究这类问题。当然也应该研究语言意义明确但与所指信息未必一致的语句。

3.4 语言的变化

语言实践中的问题也可能是由于语言使用出现了变化。人们使用语言表达思想,一方面要受制于语言体系,而另一方面要满足人们表达思想的需要。语言使用中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文化的进步就会有许多创新,包括新词新义,新的语法构式。二三十年前中国人会说“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魅力的城市”、“具有相当规模的企业”,近年常用的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魅力城市”、“规模企业”。这新的形式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力求表达简洁、方便,把“具有……的”省略了。但是这省略并没有造成人们理解上的困难,因为汉语修饰语在前被修饰语在后的规则帮助了听话人。汉语本来就有名词修饰另一个名词的组合,然而这类表示特征的名词作为定语修饰另一个具有这一特征的名词究竟是临时性的语篇组合,还是已成为常态化的汉语语法系统中名词修饰名词的组合?进入语言系统要通过语言实践检验,要看这种组合是否为操汉语的人群所接受。英语也有类似的变化。如英语的介词短语一般不能做小句主语,但是偶尔也可以听到In the afternoon will be okay for me,听话人也完全可以理解。即使By the fire is much warmer和Behind the dresser is all dirty (Langacker 1991:66),似乎也不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因为第一句的介词短语指时间,第二、三句的介词短语指地点。如果第一句加上The time,第二、三句加上The place,介词短语用作定语就明白无误了。可是介词短语的意义就是说明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省略掉这两名词词组反倒符合说话人表达方便的要求了。

然而,碰到这样的语句From gap to gain is very American(Mailer 1968:44),我们会不会感到理解困难呢?也不至于。这句话的意思可以理解为Conversion from gap to gain is very American。介词from...to就提供了“转化”的意义,所以人们完全可以理解。在实际使用的英语中我们接触到了这些以介词短语作主语的语句,这样的组合是不是就进入了英语语言体系里呢?这要看人们在语言实践中是否接纳,从而成为约定俗成的系统的一部分。再看一个Salinger的名著TheCatcherinTheRye中的例子。这是叙事语篇中出现的语句:1. What I did, I started talking, sort of out loud, to Allie (p. 98). 2. What he did, instead of taking back what he said, he jumped out of the window (p. 170). 3. What he did, he carved his goddam stupid sad old initials in one of the can doors...(p. 168). 4. What I’ll do, I’ll probably stay at Mr. Antolini’s house till maybe Tuesday (p. 179). 5. What I may do, I may hate them for a little while (p. 187). 6. The thing he was afraid of, he was afraid somebody’d say something smarter than he had (p. 147).看到这类句子,觉得不那么规范,似乎缺了点什么,按规范的句法要求应该在第一小句之后出现was/is that,但是省略之后句子理解起来并不困难。这是因为前5句都以what开头,第6句以The thing开头,作为信息的出发点,what和the thing都代表语义笼统的概念,小句中的动词do的语义也很笼统,这就引导读者期待具体的说明,而这说明就在随后的小句里。何以见得?这六个语句中,第二小句的主语与第一小句相同,动词的时态、情态与第一小句的动词相同,如第4句中的’ll,第5句中的may,而且都是表示具体动作的动词,如第1句的started,第2句的jumped都对did作出说明;第6句虽然没有do,但was afraid 在第二小句中重复。

借助这些语言上的线索,听话人可以结合语境,通过推理理解句子。这说明语言不是数学算法那样的机械规则。如果那样,上面这几句话语我们就无法理解。这个例子还说明,在语言使用中语言会出现新的变化。就这个实例而言,这些变化究竟是Salinger的个人语言特点(idiolect),是否已被语言群体广泛采用,是否会影响到语言体系,都是我们在语言实践中应加以关注的问题。Bolinger说语言的特点之一是,“语言以变应变”,每一个语言都是处在动态的平衡状态(1981:4)。他的意思是语言体系随着言语中出现的变化而变化,语言在使用过程中的变化最终会影响语言体系。但是,正如我们上面讨论到的汉语和英语的变化,并不是所有实际出现的变化都会立即导致语言体系的变化,但是只有从语言实践出发才能察觉到这种变化。要进入约定俗成的语言体系,语言变化要经过语言使用的淬火长期铸炼。

4. 综合研究

对语言进行综合研究包括对语言和言语的研究、形式和意义结合体的研究、多学科的整体研究(这涉及到心理学、逻辑学、哲学、社会学等)。切实的做法是从语言研究的需要出发利用这些学科的某些方面,而不拘泥于这些学科的任务和目的本身。这里我们只讨论心理学和逻辑学在语言研究中的应用。

4.1 语言研究的心理方面

语言研究要以人为本,所以必须考虑意识的作用。意识是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但即使在心理学领域里,意识长期被置于边缘地带,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直至上世纪70年代才有人指出:虽然行为主义认为意识太主观,不值得认真研究,但是意识还是得到科学的关注,有关意识的讨论已经在心理学文献中处于完全体面的位置(Chafe 1980)。对于语言研究来说,我们只要承认意识的存在。其实,意识的存在并不难理解。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心不在焉,则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礼记·大学》。原来这句话是为了说明正心。心不在焉的意思是心思不在这里,思想不集中。思想不集中是指意识没有聚焦在这里。心之官则思。意识的活动产生思想。这符合思想和语言是意识活动产物的现代认识。至于对意识的深入研究,那是心理学的任务。

在语言学界重视意识在语言运用中起作用的当推Chafe。他重视意识,重视意识对语言的影响。他指出人们如何使用语言很大程度上依靠他们在时间推移中意识到什么,依靠他们内在注意的焦点,同时关注听话人意识中的活动。他研究的中心是意识流如何形成语篇流,所以他致力于研究意识的种类:意识焦点和边缘意识特征:意识有焦点,焦点处于边缘意识的包围之中,意识是动态的,意识有观点和取向,意识单位大小不等,有准主题、基本主题和超主题。Chafe说,概念可以处于三种不同的状态:活性的、半活性的和非活性的。完全激活的是已知信息,处于边缘区域的信息是半激活的可及信息,未激活的信息是非活性的新信息,也就是长期记忆中的信息。但是Chafe不考虑体现信息结构的语句,只把信息局限于单个概念(Chafe 1994)。更令人费解的是Chafe虽关注意识,却把意识和意义割裂开来,直到回应Jackendoff的批评时才说:事实上我们思考、说话和写话的时候经常意识到意义(Chafe 1996),而且他也没有区分语句所表达的语言意义与其指向的信息。人本语义学认为在语言运用中意识的参与必不可缺,而且重视语篇表达和理解整个过程中意识的作用。

4.2 语言研究的逻辑推理

语言学和哲学都研究意义,但着眼点不同。语言学首先关心语言意义的理解和表达,哲学是从已经理解的句子出发探讨句子是否具有真值,即是否符合事实。所以两个学科处理的材料相同,但阶段不同,任务不同。逻辑研究思维规律,语言应用研究思想的表达,涉及思维过程,所以语言研究要用到逻辑。但是,应用什么逻辑,要以获得信息的需要为准。研究语言结构及其内部运作要用到辩证逻辑,主要是对立统一规律,也就是说对立面(个别与一般相对立)是统一的,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连而存在。一般寓于个别之中,而个别体现一般。音位是一般,音位变体是个别,音位寓于音位变体之中。马的概念是一般,具体的白马是个别,白马非马,但又是马(体现一般的马)。语言意义是一般,信息是个别。句子结构是一般,实际的语句是个别。在上面的例句中,从语言意义到信息就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导。理解实际语句时,主要用归纳逻辑,特别是三段论,这是因为要获得信息,不是根据论据推出结论,就是要补充前提、论据。例(3)是从论据推出结论。例(4)的推理是:任何青年求婚都要征得对方父母同意,小青年在追求她女儿,所以这里“求婚”必定是指“要求听话人把女儿嫁给他”。当然这个结论还要接受语言实践和生活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综合研究涉及语言交流的整个过程,包括第一,语言表达;第二,非语言因素:狭义语境和广义语境;第三,人的因素,也就是意识活动的过程:说话人的知识状况、意图、意愿、目的以及说话和听话人相互的估量,主要涉及的是推理过程。为了说明对语言问题的行综合研究,现举一例。

(5) 甲:老王两个儿子都是大学生。

乙:建国在哪所大学念书?(程雨民1997:141)

老王两个儿子都是大学生,建邦和建国是老王的两个儿子,所以建邦和建国都是大学生。这是三段论的推理,但也可以根据情景知识作直接推理。建邦和建国都是大学生,也就是说,建邦是大学生,建国也是大学生,所以建国是大学生。这是联言推理。如果是大学生,就肯定在大学里学习。建国是大学生,所以建国在大学里学习。这是肯定前件式假言推理。

由于乙不知道建国在哪个大学读书,所以提出问题。这里双方都提取了读大学这一框架里的知识,如大学生都在大学里学习;也提取了有关老王以及老王儿子的信息,比如,他们的名字。推理是建立在对语句分析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推理不是随意的。它为推理划定范围。直接语境是两个对老王家熟悉的人谈老王和他两个儿子,间接语境是有关教育体制,即高等教育的管理和制度。如果我们设想两个不熟悉老王家情况的人,对中国大学教育丝毫不了解的人,这两句话就不连贯,就没有办法交流。之所以在现实中这两句话是连贯的,就因为听说双方估量到对方有这些知识,而且可以毫不费力地应用直接推理、联言推理和假言推理推导出结论。

这个例子可以说明我们要从语句的语言分析开始,这就涉及到语言单位以及语言单位的成分按一定顺序的组合,比如第一句是按主语+动词+表语的顺序组合,是陈述句;第二句是按主语+疑问副词+动词的顺序组合,是疑问句。但是为了要达到交际的目的,我们的分析不能到此为止,还要结合意义进行研究。语句的分析使我们得到语句的语言意义或命题,但我们还得进一步考察语言意义所指向的信息。结果发现两句话似乎互不关联,既不衔接也不连贯。而甲肯定乙的话是遵守合作原则的,而乙的话是符合合作原则的,应该是有关联的。于是双方调动世界知识,相互琢磨、估量,应用上述逻辑推理使得两个语句连贯,从而理解对方讲话,交际得以实现。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说明:语句分析是说话人调用语言体系中的规则,根据交际的需要遣词造句,而这个分析是基于形式语言学的;结合意义的分析涉及功能语言学对语句分析的理论,又涉及认知语言学中的认知框架或图式、语用学中的关联、话语分析中的衔接连贯。对意识参与的考察涉及心理学,推理的过程又利用到逻辑学。所有这些学科中有用的理论都被用来认识语句的表达和理解的问题,而这些理论又同时在语言实践中经受检验。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是对语言进行综合研究。

5. “相互估量”

本文开头提到在语言交流中听说双方要相互估量。从语言意义推导信息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语言知识给我们确定推理的基础和范围,世界知识给我们提供推理的条件,逻辑推理使我们得出必要的结论。这世界知识既包括话语发生的客观的社会语境和文化语境,也包括听说双方主观的信仰系统、价值系统和知识系统。这两个方面都必须估量。请看一例:

(6)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这是Steve Jobs 2005年在Stanford大学毕业典礼上讲话的结束语。对这两句话作分析,要估量说话人的知识状况、信念系统以及由此引出的说这句话的意图、意愿,以及Jobs对听众的估量。关于此句,有三个译文:一个是“保持饥饿,保持愚蠢”,另一个是“求知若饥,谦虚若愚”,还有一个是“常保饥渴求知,长存虚怀若愚”。这是Jobs引用的一句话。原话出现在一本叫做“全球目录”杂志最后一期的封底上。Jobs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杂志,接着他说这期杂志的“封底上是清晨时光一条乡村公路的照片”。照片之下就是这两句话:Stay Hungry. Stay Foolish.这是这本杂志在终刊时给读者的告别语。他接着就说,“我总是希望自己能够那样,现在你们即将毕业,开始新的旅程的时候,我也希望你们做到这样。”这说明Jobs把这两句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也借来作为给Stanford毕业生的忠告。应该怎么理解这两句话?这杂志封底的照片和它下方的文字说明构成了视觉下的多模态语篇。

这语篇的意义不仅以语言体现,而且还以照片体现。请注意Jobs是用语言在听众的脑子里呈现一张晨曦中一条乡村公路的图像。所以这里有两个层次上的语篇。封底的多模态语篇的语言表述是Jobs演讲语篇的一个部分。在描述这张照片之后,他立即说,“如果你们有冒险精神,你们就会发现自己徒步行进在这样一条路上。”这句话连接了照片和它下方的说明,使得这多模态语篇获得连贯,而且凸出了语篇的主旨。同时也将这多模态语篇主旨和他的演讲意图有机地联系了起来。要了解这两句话必须结合上下文,参考照片,要考量说话人的目的和意图。既然这两句话是出自这期杂志,那就要看杂志编者的原意。

Jobs对这个杂志作了介绍,说这是70年代一本具有创新精神的杂志,并把它与现在的Google相比拟,说它“充满了便捷灵巧的工具和了不起的思路”。这样一份具有创新精神、充满创新内容的杂志在它发表终刊告别辞的时候,一定本着推动创新的宗旨,用一条大路的照片和两句话指引它的读者走上创新之路。既然Jobs说I have always wished that for myself,that用于反指那多模态语篇传递的信息,always说明他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希望如此。这样他就现身说法为这多模态语篇做了诠释。这就要求我们了解Jobs行事的准则、信念和希冀,从而了解他给这个忠告的目的。Jobs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物,从他的行,可以看他的言。他迷于创新,追求完美。他说“活着就是为了给世界带来变化,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吗?”,“创新无极限,只要想象得到,就能做到”,“引领者与追随者的区别在于创新。”为了创新,他主张“不要为别人活着”,“不要为别人的言行所束缚。”他可能渴望求知,但他更希望获得智慧。他希望从苏格拉底那里得到灵感,他从佛教教义里知道了“初始心态”(beginner’s mind),也就是空空如也,不受各种习性羁绊之心。有了这样的心态才有可能找到创新的灵感。

Jobs的思想和行动说明他孜孜以求的是创新。他借用这杂志的多模态语篇的信息,同样是为了鼓励Stanford的毕业生走上创新之路。再看听众,Jobs知道这是一批经过富有创新传统的Stanford大学教育与熏陶的年轻人,他们将马上走进生活,一定踌躇满志,希望做一番事业,也希望从他的演讲中得到启迪,所以Jobs借“清晨时光”比喻他们即将起步,“乡村公路”比喻他们的人生道路,利用这两句话鼓励他们寻找并踏上创新之路。Jobs这样说,符合他们的心理诉求,所以他们不可能不这样理解。经过对说听双方的这番估量,我们知道封底语篇以及Jobs的演讲语篇的最终信息是激励读者/听众勇于创新。现在我们可以看一看几个译文。第一个译法是直白理解,但这意义就违反常规。人不能保持饥饿,人一般也不愿保持愚蠢,直义说不通,所以一定是用于隐喻意义。如何理解还是个问题。直义也只是表述了语言意义,它传达什么信息不得而知。第二个译法把第一句话理解为“求知”,所以用“饥渴”;把第二句话理解为“为人”,所以用“若愚”。第三个译法与第二个译法基本相同,只是为了把stay译出来,加了“常保”和“长存”。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些译法是否是Jobs希望传达的信息,是否符合Jobs的信仰体系和行事的准则。如果Jobs“求知若饥”,那他就不会刚进大学就中途退学;如果他“谦虚若愚”,他就不会提倡冒险精神,不会为创新而活着,而他自己也只能跟在别人后面做追随者,绝对不可能成为引领潮流、改变人们生活、改变世界的人物。从他卓越的事迹看,他所追求的不是一般的知识,而是创新、突破。由于矢志创新,他的所作所为只是在别人看来是愚蠢而已。这样就可以了解这两句话所表达的信息,大体上是:求索如饥,创新如痴。说白了就是:敢于独创,走自己的路,莫管他人议论是非。这是听说双方估量的结果。作为读者,要弄懂语篇的信息也必须站在听话人和说话人的立场上对对方作充分估量。上面提到的后两个译法大概是以中国文化中“如饥似渴”、“大智若愚”的思想来理解原文,也就是说结合了中国的文化语境而不是结合Jobs自身的意识形态和他所处的文化语境来理解这两句英语语句。“求知若饥,谦虚若愚”能给那清晨公路作说明吗?能在读者的脑海里唤起象Jobs那样的创新者的形象吗?

6. 结语

Jespersen说Saussure区分语言和言语,是抓住了真理,但他又批评说Saussure在语言和言语之间制造了鸿沟(1925:14)。人本语义学提出语言研究有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Saussure面临的任务是把语言形式分离出来,但他不否定意识的参与,主张符号是“概念”和“印象形式”的结合。Saussure之后的语言学家继续在音义结合体的分析上做工作,从而理清了语言系统和单句结构。在这个基础上语言研究进入了第二阶段,就是在第二个音义结合层次上的研究,也就是存在于人们意识中的作为音义结合体的语言与思想结合的研究。这样就解决了语言和言语分裂的问题,因而也就将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统一了起来,并确立了对实际语言的研究在语言学中的中心地位。这必将为语言研究开辟广阔空间和新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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