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裸捐”想到的
2012-03-31未之
文史春秋 2012年3期
未之
“裸捐”是近年来媒体的热门词汇。2010年9月6日,有“中国首善”之称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公司董事长陈光标,在其公司网站上刊出了致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一封信。陈光标在信中说:“当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能够把财富归还世界,是一种高尚和伟大”“在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将不是捐出一半财富,而是‘裸捐——向慈善机构捐出自己的全部财产”。一时间,“裸捐”就像一剂猛药,搅动了所有中国人的神经,由此引发的国人对慈善事业的关注也空前高涨。
中国的慈善理念和慈善实践源远流长,史籍中最早提及慈善的著作可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管子》。慈善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渐积淀、凝结成一种乐善好施的观念和行为,成为国人传统美德的一部分。在这种观念和行为的影响下,自然不乏大善人士的出现,如南宋三赈灾民、活人无数的刘宰,清末参与大规模义赈的李金镛、经元善,以及本期提及的为慈善事业耗尽半生心血、将家财全部“裸捐”的民国第一任总理熊希龄。
“家财不为子孙谋,常留余德到儿孙”,这是熊希龄“裸捐”秉持的理念。无论是熊希龄,还是陈光标,他们的“裸捐”是一种大义大爱之举,对社会大众能起到垂范和榜样的作用,其意义无疑是积极的。但我们应该看到,“裸捐”虽然精神可嘉,但终究只是个体行为,而且也不可能人人都能做到,其影响是有限的。
目前,我国的慈善事业在迅速发展,无论是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掀起的捐赠热潮,还是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常态社会救济中,慈善力量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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