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预就业人才培养模式政策比较研究
2012-03-31刘子奋张敏燕洪宗华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
刘子奋 张敏燕 洪宗华
(集美大学 计算机工程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海峡两岸预就业人才培养模式政策比较研究
刘子奋 张敏燕 洪宗华
(集美大学 计算机工程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以实习见习为主要形式的大学生预就业人才培养方式,是解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有效接轨问题的重要途径。台湾地区在大学生预就业政策制度建设上起步早,探索深,项目及专案政策目标团体针对性强,经费支持合理充分,学生权益保障完善。比较而言,大陆须健全大学生预就业基本制度,明确企业责任和利益,提供更充足的经费保障和制度支持。
大学生;预就业;大陆;台湾
一、两岸现行预就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政策概述
(一)台湾地区现行大学生预就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政策概述
台湾地区十分重视青年就业问题,在原来的就业政策基础上,于2010年推出《青年就业接轨方案》。此外,还有“行政院青年辅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青辅会”)施行的《提升青年就业力措施》[1]。在这些就业政策中,属于大学生预就业政策范畴的主要有《青年职场体验专案》、《大专毕业生至企业职场实习方案》、《大专生公部门见习专案》、《暑期社区工读计划》、《大专毕业生创业服务方案》等[2]。这些政策对大学生进入职场实习见习的工作原则、劳动法制,就业指导都有明确的规定,政策惠及对象侧重点不同。
(二)大陆地区现行大学生预就业人才培养模式政策概述
当前,大陆地区在促进及保障大学生实习见习的法律政策包括三个层次:第一,《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中明确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承担学生实习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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