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意识觉醒背景下的大学生权利救济途径探索①
2012-03-31杨春磊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
杨春磊
(长江大学政法学院,湖北荆州434023)
权利意识觉醒背景下的大学生权利救济途径探索①
杨春磊
(长江大学政法学院,湖北荆州434023)
随着全社会法律意识和大学生个体权利意识的觉醒,高校管理法律纠纷呈快速上升态势,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维护大学生的权利,应建立完善的救济途径,改善高校治理方式,进而实现教育法律体系的健康发展。
大学生;权利意识;权利救济;途径
一、大学生权利意识的普遍觉醒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运行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支持,以财政拨款的渠道来满足教学科研的经费需求。招生与就业情况受国家计划左右,对高校办学实力的影响并不明显。由于大学教育一度是“免费午餐”,大学生享受的是国家福利,而国家相关政策主要依靠高校来贯彻实施,所以学生们对所属高校的依赖性很强,这直接导致了高校与大学生在权利义务方面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即许多学者归纳的“特别权力关系”,[1]学生的个性化要求和个人权利往往得不到尊重与保护。[2]过去以培养“驯服工具”为目的的教育体制造成了大学生的主体地位的缺失,制约了他们的主体意识的增强与权利意识的萌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各行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高校原有招生与就业制度出现了巨大转变,大学生主体地位随之提高,利益实现方式变化加剧,这为大学生权利意识的觉醒创造了主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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