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警察裁量基准发展探析
2012-03-31李韧夫王星元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
李韧夫,王星元
(吉林大学 法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我国警察裁量基准发展探析
李韧夫,王星元
(吉林大学 法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警察权力的控制是行政法学界关注的焦点,警察裁量基准是解决警察裁量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是连接合理行政与合法行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警察权的膨胀使得包括立法控制和司法控制在内的传统外部控制手段面临巨大的挑战,警察裁量基准制度是行政机关面对这一挑战所应用的一种自我控制制度。警察裁量权的控制研究应当从以往关注程序研究的范式转为关注实体研究的范式,将警察裁量的基准作为研究重点之一。大量警察裁量基准投入应用的同时,制定主体不明确、评估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也阻碍着警察裁量基准制度的发展。完善警察裁量基准、规范警察裁量权,对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与个案正义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警察裁量基准;内部控制;评估机制
一、警察裁量基准概述
Charles H.Koch.Jr.说:“行政法被裁量的术语统治者”[1]。理查德·B·斯图尔特论及警察裁量权控制的途径时谈到,明确警察裁量权的规则并使之法律化,只有依据事先已经知晓的规则并不偏不倚地予以适用,政府才被允许干预重大的私人利益[2]。警察裁量在实践中一方面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裁量的结果往往不能达到令公众满意的效果,这使得行政机关面对公众的质疑而努力寻找政治合法性与政治和理性之间的黄金分割点,警察裁量基准也已成为化解这一困境的关键,警察裁量基准研究是警察自由裁量研究由程序走向实体的必然发展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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