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权利保障与执政党的行宪能力刍议
2012-03-31张桂英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
张桂英
(东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吉林 长春130117))
宪法权利保障与执政党的行宪能力刍议
张桂英
(东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吉林 长春130117))
中国特色的宪法权利体系的初步形成为宪法权利的实现奠定了制度基础和价值观基础,然而现实中的公民宪法权利保障并不尽如人意。笔者从宪法权利实现中执政党的角色分析入手,阐发了执政党行宪能力的基本内涵,并对提升执政党的行宪能力进行了初步探索。
宪法权利保障;执政党;行宪能力
由此可见,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公民宪法权利的保障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存在着很大的落差,甚至可以说公民宪法权利保障困境重重。如何切实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提高我国公民宪法权利保障的水平,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的当务之急。
二、宪法权利实现中执政党的角色分析
制约我国公民宪法权利发展和保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经济发展水平从根本上制约着公民权利的发展水平,政治与文化的发展水平与公民权利发展之间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内在的紧张关系,因此,“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3]。除此之外,针对如何解决宪法权利实现的困境,学者们围绕宪法本身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一是基于“无救济即无权利”,认为宪法权利实现的路径在于构建宪法权利救济制度,宪法司法化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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