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违反合作原则的修辞格
2012-03-31何翠微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
何翠微
(成都大学城乡建设学院,四川成都 610106)
浅析违反合作原则的修辞格
何翠微
(成都大学城乡建设学院,四川成都 610106)
格莱斯语用学会话原则主要包括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这四条。这些准则的价值不仅在于帮助我们分析人们遵守、使用原则的情况,更在于揭示人们在说话者违反合作原则的情况下,如何根据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者的内在含义。修辞活动中各种辞格的运用就是为了与受话者更好地合作以取得最佳表达效果的一种手段。本文以反复、夸张、通感、双关四种辞格为例来分别说明违反四条准则的情况。
合作原则;反复;夸张;通感;双关
一 格莱斯的合作原则
语用学中一个重要的理论是会话含义理论,由牛津大学的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H.P.Grice)提出①。格莱斯发现,在日常交际中,为了保证会话的顺利进行,交际双方都共同遵守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就是要求会话参与双方有共同的交际目标,在整个会话过程中所说的话符合这一次交谈的目标或者方向,格莱斯把这些原则称作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简写为CP)。为了进一步具体说明CP,格莱斯引入了下面四条准则②
·数量准则(quantity maxim)
1.使所说的话正好满足当前交际所需要的信息。
2.所说的话不要多于需要的信息。
·质量准则(quality maxim)即所说的话要力求真实
1.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
2.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关系准则(relation maxim)
要有语境、语意的关联。
·方式准则(manner maxim)
1.避免晦涩。
2.避免歧义。
3.要简练。
4.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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