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师专业道德及其建设研究
2012-03-31曾广林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2期
曾广林
(福建教育学院 体艺部,福建 福州 350007)
责任编辑 韩玺吾 E-mail:shekeban@163.com
教师专业道德不仅关系着师资素质的良窳,也是学校教育成败的关键。长期以来,受技术化驱动专业化价值取向的影响,我国在体育教师的甄选上,大多忽略了专业道德的要求,从而影响到体育教育工作的效果。随着教师专业化运动向纵深的发展,关于教师道德的研究也正在实现由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观念的转移,这是推进教师专业化的必然趋势。[1]但是,关于体育教师师德的研究,目前仍囿于传统的教师职业道德本位的窠臼,体育教师道德的专业特性无法凸显。
一、确立体育教师专业道德的意义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明确提出教师专业化问题,这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进步。但是,有人误以为专业化就是指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能,因而避开了师德和专业化之间的内在联系。事实上,“教师专业从其本质的内容结构上看,应当包含专业技能、专业道德和专业精神三个方面”[2](P67),“从最初的一般性的德行要求到具有道德法典意义的许多专业伦理规范的教育,从只重视知识、技能教育的技术性培养逐步过渡到对专业精神与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提升的兼顾,是教师专业化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侧面”[3]。由此可见,专业道德是教师专业化的核心维度和重要标志,教师的专业道德成长和专业化发展是内在一致,并行不悖的。然而在我国学校体育教育领域,从体系上来讲,目前还没有一套规范完整的体育教师专业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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