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关于“科学”的三个维度
2012-03-31吴畏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吴 畏
(湖南科技大学 哲学系,湖南 湘潭 411201)
对马克思的“科学”研究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理论框架和研究视角,近些年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①但从总体上看,大多数的研究没能超越科学哲学、科学观和科学辩证法等等。究其根本,是因为这些研究路径在理论预设和逻辑上没能全面地解读各种不同的文本,也没有根据马克思的思想演进历程来立论。超越以往的研究路径在于:在澄清马克思用“科学”指称了三种不同类型的科学(即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的科学)的情形下,②分析马克思使用“科学”时呈现出理论的多元性、概念的多义性、视野的宽阔性和方法的综合性等特征,并以此为基础考察马克思的科学的不同理论维度。马克思关于科学的论述有三个基本维度:概念论、本质论和存在论。③马克思“科学”的逻辑起点在于对黑格尔《现象学》的分析和批判,④因此关于科学的概念马克思必然要从批判黑格尔的辩证法来立论。通过对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和蒲鲁东的政治经济学的批判,马克思从本质论上反思科学。依靠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和对自然科学与资本主义关系的分析,马克思从存在论上考察了科学的实存问题。这三个维度凸现出马克思的关于“科学”的主要逻辑。
一、科学概念论:反黑格尔辩证法
研究科学概念主要有两条线路:一条是从哲学范畴出发来生发、演绎或推论出科学概念;另一条是从不同知识类型中总结、概括或归纳出科学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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