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表现、客观、实用
——诗歌本体论的建构
2012-03-29杨林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
杨 林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语言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诗歌本体论的探讨贯穿西方文学历史的整个过程,对诗歌本质的界定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古希腊柏拉图宣称诗歌是哲学理性的敌人,因而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的诗人遭到了放逐的命运。基督教文艺家德尔图良认为诗歌是误导人类信仰的顽疾,诗歌在中世纪被讨伐为“谬论的母亲”。文艺复兴时期,菲利普·西德尼在其《诗辩》中捍卫了诗歌本体论地位,认为诗歌是人类文明的源头,诗歌结合了哲学抽象和历史具体,从而诗歌胜于哲学和历史。启蒙主义时期,布瓦洛认为诗歌必须遵从古典,追随亚里士多德和贺拉斯,形成了重视模仿古人、效法古典、皈依自然的诗歌创作原则。浪漫主义时期,华兹华斯在其《抒情歌谣》中说,诗人是捍卫人类天性的磐石,是随处都带着友谊和爱情的支持者和保护者,而雪莱在其《诗辩》中赞美诗歌是先知和立法者伟大思想的表达。象征主义代表马拉美宣称:“诗不是用思想写成的,而是用语词写成的。”[1]现代主义意象派诗人艾略特指出,诗歌本质上是意象的再现、情感的逃离,而非情感的外露。后现代的自白诗把诗歌视为传达自我心灵挣扎的窗口,而奥尔逊在《放射体诗歌》中认为诗是把诗人的“能”传递给读者的过程,因此诗是“能的结构”和“能的放射”,诗歌要以顺应呼吸的“音乐片语”代替传统诗律中的节拍,形式只是内容的延伸。
针对诗歌本体论的探讨,各个流派彼此批判,针锋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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