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干预与“中国模式”
2012-03-29赖蔚英
东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赖蔚英
(龙岩学院 思政部,福建 龙岩364012)
政府干预与“中国模式”
赖蔚英
(龙岩学院 思政部,福建 龙岩364012)
适度、有效的政府干预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治理中具有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地位,理应成为一国经济治理模式的有机组成部分。资本主义国家,由于政府失灵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因而是不可克服的,这使资本主义国家只能把政府干预作为临时和应急的治理手段,“大市场、小政府”成为其不得已的选择。我国政府失灵的根源在于具体体制、机制改革的不到位,因而是可以防范和治理的,这使政府干预作为常态的治理手段成为可能,政府干预在中国模式的未来发展中仍将发挥积极作用,“强市场、强政府”将是中国模式的鲜明特征。
政府干预;中国模式;政府失灵
近几年,世界热议“中国模式”,国内外学者纷纷著书立说,试图解密“中国模式”成功的原因。在众多解说中,有一种观点似乎成为共识,就是“中国模式”的成功得益于中国政府对经济社会比较强势、比较有效的干预。只是有些学者倾向于认为虽然它是中国模式生成的主要原因,却是中国模式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强调把政府干预看作是一种短期的应变措施;有些学者则更倾向于把这看作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强调政府干预常态化的合理性。因此,厘清政府干预与“中国模式”的关系,变得极为重要。
一、政府干预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治理中不可替代
任何发展模式的生成都是一国政府创造和引领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国家中任何一种模式都是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治理模式,其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纠正市场失灵,二是防止政府失灵。……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