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问政:权力保障下的权利实践
2012-03-29曲婧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3期
曲 婧
网络问政:权力保障下的权利实践
曲 婧
网络问政是网络民意的表达,是公民言论自由权、媒介接近权、知情权、参政议政权的行使与表达,受法律保护,具有神圣的不可侵犯性。为使权利能够正常行使,且不受侵犯,需要公权力作保障。用权力认可权利、用权力保障权利、用权力制约权力是维护社会上每个公民权利实现的最好方法,也是实现网络问政价值的根本之所在。
网络问政;权力;权利
自古以来,对权利与权力问题的探讨始终是政治学领域中的一个热点话题。人类社会的斗争与发展也始终围绕着权利的争取与维护、权力的制约与制衡而展开。通常认为,权利是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法律关系主体所具有的某种权能。《中国大百科全书》对此下的定义是:“法律关系的内容之一,与义务相对应,指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能够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权利由法律确认、设定,并为法律所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国家应依法施用强制手段予以恢复,或使享有权利者得到相应补偿。离开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无所谓法定权利的存在”[1]。与权利不同,权力更多地体现出“使他人服从的制度化能力”,其基本寓意是表达出命令人与受命人之间的关系,即特定人向其管辖下的他人或不特定多数人乃至管辖下的全体人实行的自上而下的强迫力量。它可能是合法的、甚至是合理的,但也可能是非法的、不合理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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