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法学的学科发展之路
2012-03-28姜山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
姜 山
(东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社会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在慢慢地提高,追求高质量的生活方式是当今社会人们的共同愿望。如何实现高标准的生活方式,成为每个步入小康生活的人开始思考的问题。答案很简单,体育活动是人们最理想的选择。体育锻炼不仅可以增强体质,而且能够在体育活动中得到精神方面的愉悦和放松,减轻人们在工作中的压力与负担,给生活增添了些许的乐趣。除了法定节日之外,人们的业余时间增多,如何保证群众的体育活动权利,是体育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由于人们的体育需求和体育事业自身的快速发展需要,体育法制建设成为解决两者关系的重要途径,也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体育法学研究在我国法律体育系中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体育法学研究起步较晚,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著名的学者石刚教授[1]于1984年撰写的《体育法学》一文,是我国第一篇体育法学论文,揭开了对体育法学探讨的大幕,随后各种体育法学探讨活动展开与发展。在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后简称《体育法》),是我国第一部正规的关于体育的法律文件。为了更好地宣传和推出我国体育法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1997年国家体委发布了《关于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的决定》。体育法制建设需要以体育法学的理论作为基础和指导,应把体育法学研究作为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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