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公社时期公共食堂危机的应对
2012-03-19张昭国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关键词:农村
张昭国
(华东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学院,江西 南昌330013)
20世纪60年代,伴随着人民公社而兴起农村公共食堂,已经面临着诸多问题。为此,全党全国人民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探索过程,并为之付出了巨大代价。尽管最终解散食堂的决定来得迟了些,但是顺乎民心,合乎民意,符合社会发展要求,是党在人民公社问题上由空想到务实的重要一步。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应对公共食堂危机的历史经验,对当今构建和谐社会中公共危机的处理无疑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
一
公共食堂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之前就已出现。“大跃进”运动发起后,由于大规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积肥运动、深翻土地的大兵团作战以及各地大办工业和大炼钢铁,造成农村劳动力紧张,客观上需要广大妇女摆脱家务投入到生产第一线,于是农村出现了农忙食堂,一些地方还办起了常年食堂。1958年9月,北戴河会议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明确规定:“公共食堂、幼儿园、托儿所、缝衣组、理发室、公共浴池、幸福院、农业中学、红专学校等等,把农民引向了更幸福的集体生活,进一步培养和锻炼着农民的集体主义思想。”[1]4949月1日,《红旗》杂志发表《迎接人民公社化高潮》的社论,并刊登了经毛泽东修改的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卫星公社的简章。简章明确提出:“公社要组织公共食堂、托儿所和缝纫小组,使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1]4929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赞扬嵖岈山卫星公社的供给制与公共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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