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价值选择的先决条件与责任
2012-03-19韩东屏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韩东屏
(华中科技大学 哲学系,湖北 武汉430074)
价值选择是要付诸现实的活动,这种活动是人类实践的一个重要形式,也是所有主体都必须从事和经常要从事的活动。这种活动一方面构成了该主体生存发展的主要内容,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该主体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因而对主体实现其自身价值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价值选择及相关概念
对价值选择概念的理解可从选择概念说起。
选择是一种对象性的活动,有时被当作日常语言的“挑选”解。但严格讲,二者并不完全等同。挑选是有了明确指标之后进行的活动,并且所选对象一般没有固定数目的限制,通常都不止一个。所以,在一群或一组对象中,将若干个符合某种指标或条件的选出来,可谓挑选。比如在一堆苹果中,将又大又红且无疤痕的苹果选出来就属于挑选。而“选择”所面临的问题就没有这么简单,它不仅要解决怎么选或按什么标准选的问题,而且通常只能选择一个。因而如何从一群或一组对象中选出一个,可谓选择。
选择作为对象性活动,只能为人所有。虽然动物也能如人一般从若干选项中择定其一,但由于这是其本能使然,服从的是大自然的必然性或自然规律,因而算不上真正的选择,最多只能说成是自然而然的“自然选择”。所谓“自然而然”,实际就是被自然决定的状态。而人的“择定其一”却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它不服从任何自然规律或必然性,是故当面对同样情境中的多种选项时,不同之人所择定出的那一个往往会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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