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建设
2012-03-19邹农俭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邹农俭
(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南京210046)
社会建设已经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新的历史阶段重大的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未来二三十年,中国现代化建设能否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建设的成就,因此,迫切需要对社会建设进行深入的研究。
一、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重申了这一要求,并对社会建设的内容、意义和思想渊源作了系统阐述,指出:我们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并认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1]。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也就是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所组成,这四个方面都非常重要,每个方面都有相当繁重的建设任务;同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这四个方面必须协调发展,某些方面突出或某些方面滞后,都会影响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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