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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条航线“红海”操戈班轮船东力遏负运价

2012-03-19吴明华

航海 2012年5期
关键词:附加费班轮红海

文/吴明华

运价大战再度烽火燃起。今年上半年以来,国际班轮业持续不断的杀价声由中日航线快速扩散、弥漫到中韩、台湾以及东南亚航线,在外需不振、出口严重下滑、市场深陷低迷的严峻形势下,运价一路走低,以致“零运价”、“负运价”盛行,最低超出 -300美元则成为今年以来班轮市场最为惨淡的景象。

“负运价”、“零运价”大行其道

中日航线绵延多年的运价大战曾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在全球航运遭遇金融危机的“共振”下,2009年上半年,中日航线市场的最低运价为-470美元,为中日航线有史以来所罕见。是年下半年,随着运价备案制度正式实施,市场监管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在上海航交所的牵头下,从事中日航线经营的中远集运麾下泛亚航运、中海集运、中外运、锦江航运、海华轮船、大新华轮船、青岛诺阳、中通、山东海丰、德翔等 10家班轮公司走到了一起,共同发起、组成了中日航线船东专业委员会。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中日航线“负运价”、“零运价”势头已基本得以遏制,包括各类附加费的运价总水平相对稳定,拉低运价、多收附加费的“群起”现象已难以立足市场。

但好景不长,在全球经济持续低迷的背景下,今年前5个月,中日贸易额同比下降 0.2%,直接影响了整个航线运量的下滑。而当运量增长放缓难以消化过剩的运力,以低价揽货、满足舱位的竞争冲动,无疑成为“负运价”、“零运价”大行其道的市场底色。

随着运价急速下滑,不仅是中日航线,中韩、台湾航线也很快成为班轮公司低价竞争的“角力场”。今年上半年以来,身处运价大战“风口”的华东市场,台湾航线仅70美元/TEU中,除去EBS一项附加费,实际上运价为 -130多美元,“负运价”、“零运价”俨然大行其道。

数条航线“红海”操戈,凸显了运力与运量矛盾急剧恶化。对此,交通运输部在 8月14日发出的《关于促进我国国际海运业平稳有序发展的通知》中坦言,当前国际海运市场供需失衡,企业运营成本增加,国际海运市场持续低迷,并且还将持续较长时间。针对“负运价”的盛行,《通知》强调,国际海运业对促进和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作用,不能陷入混乱状态。

班轮公司经营惨淡不堪重负

在运力过剩、油价和港口使费等成本攀升的双重夹击下,运费由正倒为“负”,无疑是连成本都难以维持的。经营中日、中韩、台湾乃至东南亚航线的班轮公司对此几乎都心知肚明,谁没有难言之苦?

上半年以来,口岸市场运价低迷,尤其是华东至日本、韩国、台湾地区的航线市场,“负运价”形势最为严峻。虽然上海、宁波至日本、台湾地区航线作为华东最大的出口市场,但由于运力过剩严重,市场运价竞争非常激烈。不堪重负之下,有的班轮公司无奈宣布退出班轮经营,有的则选择逃离,已在中日、台湾地区、韩国航线经营多年的大新华轮船即为一例。

据了解,在竞相以“负运价”、“零运价”大操其戈中,今年中日航线班轮公司征收的包括燃油附加费、币值附加费等各类附加费高达600美元左右。由此演绎出艰难时世下的生存图景。一家经营中日航线的班轮公司市场部经理坦言,依靠收取旺季附加费、燃油附加费、币值附加费等弥补经营成本,勉强维持经营。对于不少船公司来说,实已不堪重负。

8月下旬,随着中日、台湾航线开始进入运输旺季,中日航线将延续中国出口增长放缓的态势,虽然不会出现过去多年接近 20%的强劲,但中日航线市场运量仍可望实现平稳增长。业内人士预计,其东行增幅可能略低于上年,西行增幅略高于上年。华北至台湾航线的运价也将出现一定程度的恢复,从75美元上调至150美元,加上 EBS、CIF的同步征收,可望告别“负运价”,但从全年来看,航线运价难有大的起色。一位台湾航线经理感叹,货量下滑难以支撑航线运力的投入,运价必然走低,亏损经营也难以避免。

船东自律共同遏制“负运价”

交通运输部近期下发的《通知》已明确指出,严禁国际航运企业、无船承运企业以低于正常、合理水平的运价提供服务,例如以“零运价”、“负运价”方式承揽货物以及其他损害国际海运市场秩序的行为,妨碍公平竞争。严禁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国际航运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在加强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方面,交通运输部要求严厉查处恶性杀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公平竞争造成损害的,由调查机关依法采取责令修改有关协议、限制班轮航班数量、中止运价本或暂停受理运价备案、责令定期报送有关材料等禁止性、限制性措施。要敦促国际航运企业、无船承运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履行运价备案以及其他备案手续。

“以严治市”当施重拳,但更重要的是行业的自律规范。记者了解到,2009年8月组建成立的中日航线船东专业委员会,曾先后制订了《经营日本航线班轮公司行动守则》、年度《服务合同签约指南》、“诚信保证金制度”、“诚信记分制”等五项守则与制度。上述“行动守则”明确要求班轮公司以正常合理的运价提供运输服务,决不允许出现零运费和负运费现象,成为各成员船东遵守的第一条准则。

同时,中日航线船东专业委员会还设立诚信保证金制度,通过对违规行为的事后追究来体现行为规范的执行力。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各成员班轮公司的诚信保证金的标准为 50万元人民币。委托上海航交所对中日航线船东专业委员会各项决议的执行进行监督,包括对成员班轮公司运费结算凭证的检查,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进行处罚。

据悉,按照交通运输部的《通知》要求,中日航线船东专业委员会近日正在组织13家会员船公司商讨行业自律、恢复运价之策;经营台湾航线的数家班轮公司也将在 8月下旬共推运价恢复,尽快走出“负运价”。在推进行业自律、有效遏制恶性竞争中,构筑一条市场底线,通过“自我救赎”跳出市场悖逆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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