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前股权激励对公司IPO审核的影响分析
2012-03-11吴延坤
产权导刊 2012年6期
■ 吴延坤
(江苏瑞帆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启东226200)
上市前股权激励对公司IPO审核的影响分析
■ 吴延坤
(江苏瑞帆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启东226200)
上市前股权激励是公司在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通行做法,但因涉及股权支付,其应该作费用化处理。这必然对公司IPO申请中的报告业绩造成严重影响。结合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审核通过的相关IPO企业案例,在此提出公司上市前管理层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股权激励 股份支付 IPO

1 上市前股权激励的意义
股权激励是指以公司股权为标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通常是通过授予期股期权或者股权转让、定向增资的方式使激励对象获得公司股权,使其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财富增长、承担风险,从而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
和IPO之后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相比,由于IPO的财富效应使公司上市后的价值大幅增长,激励对象如果能在上市前获得股份,股票上市之后获得的财富增值收益远超过IPO之后的股权激励。和工资性收入相比,股权激励不需要公司有任何直接的现金付出,不会增加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压力,而且更能长期激发受激励人员对公司经营与未来发展的关心,为越来越多的拟上市企业所接受。
以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首批28家上市公司为例,有19家公司在IPO之前实施了股权激励,其中神州泰岳等15家公司在招股材料中明确表示,股权变更是为了激励、保留核心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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