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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政府为难的房价

2012-02-19智强

中国新时代 2012年5期

| 文 · 本刊记者 智强

“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这是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对房价问题的表态。那么,什么样的房价才叫合理价位?“我以为合理的房价,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温总理说。

温总理此言一出,立即引起全国再次热议本来就处在火山口的房价问题。一时间,人们围绕着温总理提出“合理房价”的两个标准,计算起各地“合理房价”的具体价格。

谁撑起了高房价市场

温总理提出的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也叫房价收入比。有媒体介绍说,按照国际常规数据,世界银行和联合国人居中心分别得出的“合理的住房价格”支出,应该为每个家庭3-6年和4-6年的收入,中国远远超出这一数字,房价有大幅下降空间。

一位网友按照“2011年当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平均人口×合理房价收入比/90平方米”的公式,计算出一些地区的“合理房价”,例如北京为4387元/平方米,上海为4831元/平方米,广州是4573元/平方米。用合理房价收入比计算出的这些城市的房价,远远低于现实中的房价。

据摩根大通计算,2010年底,全国平均房价收入比为10.6倍。房价收入比较高的城市为北京(23倍)、上海(16.3倍)、杭州(17.2倍)和深圳(16.9倍)等。我国的房价收入比远远偏离了市场可以接受的正常值。

如何使房价收入比回归到合理区间呢?降低房价,抑或提高居民收入?在选择中,政府总是把干预房价作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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