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官员须革除自议自行陋习
2012-02-16
环球时报 2012-02-16
闾小波
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各级党政官员普遍感觉到为政越来越难,党政部门因为所作的一些重要人事任免或有关民生的公共政策被网民追问时,时常陷入被动的境地。
这不是与媒体沟通能力强弱的问题,更不是网民在无理取闹,而是有些党政部门或官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自议自行甚至不议而行,从而把制度框架内应然的“议”的权力直接让渡给网民。
“议”与“行”,是任何一个政治共同体中不可或缺的两种权力,其关系模式不外乎自议自行和议行二分。现代社会,在一个微小的共同体中,自议自行是可以操作的,即所谓直接民主、完全自治;但于一个巨大政治共同体中,自议自行,于事实或逻辑上都是不可行的,故而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设立了代议机关,专行议事,监督行者,差别在于议行之间的互动关系不同而已。
当下中国的制度设计也不例外。从狭义的议行关系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属于议者,“一府两院”属于行者。行者对议者负责,议者对行者行使监督权。从宽泛的议行关系来看,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各民主学派与无党派人士具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权利,可以归为“议者”的序列,其对应的“行者”就是“一府两院”和中国共产党,其制度安排主要表现为“两会”机制和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与多党合作制度。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政治生活与政治过程中最重要的权力主体,从党内的权力运行来看,同样存在议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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