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 『好处费』 毁掉一生前途
——陈某受贿案剖析
2012-01-29
资源导刊 2012年7期
关键词:教育
一点 『好处费』 毁掉一生前途
——陈某受贿案剖析
陈某,男,1969年1月生,汉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大专文化,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8月至2007年5月任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用地管理科副科长,2007年6月任用地管理科科长。因涉嫌受贿于2008年5月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三亚市城郊检察院逮捕。2008年11月被三亚市城郊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09年2月,陈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陈某长期从事征地工作,熟悉政策,业务能力很强,工作也比较出色。单位领导对他一度是信任的,先后任命他担任用地管理科的副科长、科长,可以说是寄予厚望。陈某本人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妻子贤惠,儿子聪明可爱,家庭生活条件优越。但是,陈某当上用地管理科科长之后,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贿赂,走上了犯罪道路。
2007年下半年,三亚市政府决定征收海南某农业有限公司的土地。在业务往来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杨某找到陈某,希望陈某能在置换地的事情上帮忙。陈某答应尽力帮忙并做了大量工作。杨某为表示感谢,于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将5万元人民币送给了陈某。之后,在陈某的帮助下,置换地的事情交由三亚市规划委员会讨论。2007年底的一天,杨某又约陈某吃早餐,餐后在酒店停车场陈某的车里,拿出2万元人民币送给陈某。
2007年下半年,三亚市政府需要征收某鲍鱼场土地。陈某代表国土部门处理鲍鱼场土地征收、拆迁及赔偿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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