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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法运行中的“趋政治化”——对“科索沃独立咨询意见”的反思

2012-01-28赵正乐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赵正乐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法与政治的关系,不能完全割裂开。一方面,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则、重要思想最初来源于政治活动,法律体系的创制与构架,以及法的制定、实施、修改等环节,都处于政治运行的框架之内;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政治本身的良好运转也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更离不开法的有效实施与执行。因此,政治不仅不能对法律过多干预,还应致力于营造一种司法独立的社会氛围。在国际社会,更应如此。然而,2011年国际法院的一项咨询意见打破了这种应然性,引人深思。

2008年2月17日,科索沃单方面宣布脱离塞尔维亚而独立。同年10月8日,联合国大会应塞尔维亚的请求,投票通过了第63/3号决议,要求国际法院对“科索沃临时自治机构单方面宣布独立是否符合国际法”的问题发表咨询意见。[1]经过征求有关成员国的书面评论、听证、口诉等程序,2010年7月22日,国际法院就该问题以10票赞成、4票反对通过了“科索沃宣布独立,不违反任何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的咨询意见(以下简称“咨询意见”)。[2]经仔细推敲,不难发现:该咨询意见反映了当前国际法运行中的“趋政治化”问题,即强权政治对国际法的过度干预和渗透。本文拟通过对科索沃单方面宣布独立行为的讨论,反思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进而提出构建国际法制应秉持的理念。

一、科索沃单方面宣布独立违反了现行的国际法

科索沃单方面宣布独立的行为的非法性,主要在于它违反了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第1244(1999)号决议》(以下简称《第1244号决议》)等国际法规则,以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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