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和谐司法机制建设
2012-01-28顾华详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管理
□顾华详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新疆乌鲁木齐 830003)
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和谐司法机制建设
□顾华详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新疆乌鲁木齐 830003)
与其他领域相比,司法在社会管理方面所面临的矛盾更加复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重视树立现代司法特别是能动司法理念,强化司法民主和保障民生的意识,强化司法公平与效率意识,增强矛盾纠纷的司法调处能力,完善相关诉讼制度,健全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确保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依法推进。
能动司法;司法机制;社会管理;法治建设
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社会阶层也在不断分化,社会矛盾逐步凸显,社会管理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社会管理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成为事关国家发展与稳定的重大问题之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在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机关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格局中,占据着职能作用的基础性、服务对象的广泛性、工作手段的多样性和管理效果的长效性等重要地位和独特优势,因此,应全面准确把握其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健全相关机制体制,确保其充分发挥主力军特殊而重要的作用。
一、重视树立现代司法特别是能动司法的理念
充分发挥司法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特殊作用,需要有相应的司法理念作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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