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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协会2012年大事记

2012-01-28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2年4期
关键词:海商法工作组海事

1.2012 年3月7日,时任国际海事委员会主席的Karl-Johan Gombrii先生和秘书长纳吉尔亨·弗洛雷先生来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贸促会)副会长、中国海商法协会(简称海协)副主席董松根会见了来宾。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副主任于健龙,贸仲委副秘书长、海协秘书长李虎及海协副秘书长安瑞陪同会见,并与来宾就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会议筹备工作的相关细节进行了磋商与讨论。

2.2012 年3月8日至3月16日,海协副主席董松根率海协代表团出访法国、比利时、英国,拜访了法国海商法协会、夏礼文律师事务所、苏格兰仲裁中心、苏格兰高等民事法院、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英国海商法协会、英国最高法院等机构。董松根副主席通报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的筹备情况,并向各个机构发出诚挚邀请,欢迎他们来中国参加由海协承办的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此次出访意义重大,不仅初步建立了海协与各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同时,也扩大了国际海事委员会大会的宣传范围,为会议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国际基础。

3.2012 年6月11日至6月15日,海协副主席刘国元率团出访香港,拜访了香港海商法协会和香港主要的航运企业,主要包括中远香港集团、中远太平洋公司、中远(香港)航运公司、泰昌祥轮船有限公司、中海香港控股公司、香港船东协会、金山国际轮船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万邦集团、太平洋航运集团、巴拉格船务有限公司以及华光海运公司。

刘国元副主席向香港海商法协会介绍了海协的情况,并特别介绍了此次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目前的进展,诚挚邀请香港海商法协会派员参加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

此次出访颇具成效,招募到很多赞助单位。通过宣传推介,有很多国内外业界同仁前来参会,为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奠定了经济基础,并提高了人气。

4.《中国海商法年刊》正式更名为《中国海商法研究》,英文名称为Chinese Journal of Maritime Law,并于2012年起正式启用。

5.2012 年7月,海协为配合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议题的研究工作,成立了《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修改工作组。工作组由贸促会海损理算处杨建国副处长担任组长,开展研究。通过大量的搜集资料、研究和讨论工作,并通过秘书处向协会理事、会员等征求了多次意见或建议,工作组将汇总意见反馈给国际海事委员会,并在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上代表海协发言并参与讨论。

6.2012 年8月,海协为配合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议题的研究工作,成立了救助公约修改工作组。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救捞局洪冲副局长担任组长,开展该议题研究。根据国际海事委员会的要求形成了针对该议题的研究报告以及意见,工作组派代表在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上代表海协发表了意见并参与讨论。

7.2012 年8月,海协为配合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议题的研究工作,成立了航运公司跨境破产法律问题工作组。工作组由大连海事大学初北平教授担任组长,开展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将第一次问卷的回答发给国际海事委员会。初北平教授代表中国海商法协会在会议上发表意见,并参与研讨。

8.由海协承办的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2012年10月15日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出席开幕式并发表演讲。海协主席、中远集团总公司董事长魏家福,国际海事委员会主席Karl-Johan Gombrii,贸促会会长万季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海协副主席、中远集团总法律顾问刘国元,海协副主席、人保财险公司副总裁王乐枢,海协副主席、中外运长航集团副总裁姚平,海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彦君,海协副主席、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生导师司玉琢,海协副主席、海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海协顾问杨良宜,海协顾问刘书剑,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49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商法协会负责人、法官、学者、律师、工商界代表和12个国际组织的代表约400人出席。海协副主席、贸促会副会长董松根主持了开幕式。

会议举办了13场专题论坛,涉及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救助公约、《约克-安特卫普规则》、扣船公约、跨境破产、南北极法律问题、海上钻井平台、《鹿特丹规则》、海事仲裁、海上保险、船员问题、海盗相关问题。中国有16位参会代表参与了本次会议9个议题的主持或发言。这是中国海商法界在国际范围内话语权提升的重要体现,同时也鼓舞我们今后在国际舞台上更多地发出中国的声音。

2012年10月20日,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上海分会场开幕,近180位来自国内外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上海分会场的会议。

上海分会场开幕欢迎酒会由国际海事委员会执委、海协副秘书长宋迪煌主持。中海集团副总裁张国发会见了国外主要参会嘉宾并在欢迎酒会上致辞。

根据行程的安排,国内外参会代表于10月21日参观了上海洋山港、中国航海博物馆,听取了工作人员的讲解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次日,国内外参会代表齐聚上海海事法院进行学术交流。会议由海协副主席李海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彦君、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谢晨出席了会议,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荚振坤致辞欢迎与会代表。中外代表就海事审判的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会后,中外代表参观了上海海事法院的法庭并观看了船舶司法拍卖的视频录像。通过切身体会和交流,中外代表加深了对中国海事审判制度的理解。

本次会议是自国际海事委员会成立100多年来,首次在中国大陆举办大会。这次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使中国海商法界更深入地了解了国际海事立法的最新动态和热点问题,增强了中国在国际海事领域的话语权,提升了中国海商法协会的声誉和地位;同时,也使国际海商法界更多地了解了中国海事法律的发展以及海事审判、海事仲裁、海损理算的实践情况;其次,对于中国海商法律和海事仲裁更好地与国际公约、国际惯例接轨,逐步提高中国海事审判、海事仲裁等在国际上的地位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另外,对于中国扩大国际市场、寻求广泛的国际合作伙伴、增进与国际组织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中国航运、对外贸易和海上保险等事业的发展等具有积极的影响。

9.国际海事委员会将《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承认公约(草案)》命名为《北京草案》。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的重要议题之一是对《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承认公约(草案)》进行讨论和审议。

海协副主席李海主持了本议题的研讨,协会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承认工作组组长王淑梅代表海协参加表决,工作组成员、上海海事大学教授胡正良在大会上做专题发言,阐述了海协工作组的意见和立场。

国际海事委员会将会议讨论的《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承认公约(草案)》命名为《北京草案》。这是国际海事委员第40届大会的重要成果,意义深远。中国是法院扣押和拍卖船舶数量较大的国家,该公约如能通过并被广泛接受,将会在很大程度上统一缔约国在这方面的法律规则。这将有利于中国法院扣押进而出售船舶的效力获得广泛的国际认可,可见该公约草案的内容将会对中国产生深远的影响。

10.2012 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海协海上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了2012年海上保险研讨会。王海明主任委员简单回顾前一阶段工作;邹志洪副主任委员介绍了最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总体情况;默燕兵委员就意见稿的相关条文向做了详细介绍,委员们就其中一些与现行的海上保险法律与实务相冲突的规定提出了意见,并针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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