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装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设计
2012-01-27张剑
张剑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油化工装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设计
张剑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石油、化工等装置内,存在着各种可燃/有毒气体(蒸气)。这些气体一旦泄漏并积聚在周围环境中,很容易产生燃烧和爆炸。为了防患于未然,严密监测工艺装置或储运设施环境中可燃气体的浓度,确保安全生产,在装置设计的同时,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设计。通过对国内现行多个标准规范的深入学习,结合多年来从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设计实践和经验,整理编写出如下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设计资料,供同行们参考,以使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设计更完善。
1 设计标准规范
1.1. 常用标准规范
(1)《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2)《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H3063-1999
(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使用规范》(2001年6月1日实施) SY6503-2000
1.2. 参考标准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999年版) GB 50160-1992
(3)《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1992
(4)《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HG/T 20512-2000
(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系列标准 GB 3836.1~15-2000
(6)《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3-2004
(7)《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93-2002
(8)《过程测量与控制仪表的功能标志及图形符合》 HG/T 20505-2000
(9)《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 20507-2000
2 系统设置的依据
现行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等是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设置依据。实际设计时是否要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依据的主要规范条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