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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 乘势而上进一步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河北省蔬菜产业调研报告

2012-01-27宋建新张忠义郭明霞康振宇

中国蔬菜 2012年13期
关键词:蔬菜

宋建新 张忠义 赵 清 郭明霞 康振宇

2012年3月20~23日,河北省农业厅与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相关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赴承德平泉、唐山乐亭、廊坊霸州、保定满城等县市,通过走访农户、深入合作社、加工企业和批发市场、召开基层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当前蔬菜产业发展形势,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提出发展对策。

1 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发展,把蔬菜产业作为农业调结构、转方式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领域,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启动蔬菜产业示范县建设,全省掀起了新一轮蔬菜产业发展热潮。2011年全省蔬菜播种面积126.33万hm2(1895万亩),总产量7898万t,分别居全国第五位和第二位。产业呈现出八个显著特点。

1.1 区域布局特征更加明显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以及交通运输状况的改善和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开通,在农业部编制的《全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09-2015年)》和省农业厅《河北省蔬菜产业优势区域带(2009-2011年)》的指导下,全省蔬菜生产基地逐步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了冬春棚室、夏秋露地、春秋大中小拱棚三大蔬菜优势产区,培育了冀东冬春日光温室、冀中冬春棚室、冀北坝上夏秋露地和冀南春秋大中小拱棚蔬菜四大集中示范带。其中,以冀中和冀东地区为主的冬春棚室蔬菜优势产区主攻东北、京津市场,以张承地区为主的夏秋露地蔬菜优势产区主攻广东、福建、上海等南方市场,以冀南地区为主的春秋大中小拱棚蔬菜优势产区主攻西北、内蒙古等市场。并呈现出栽培品种互补、上市档期不同、区域协调发展的格局。

1.2 县域特色优势亮点突出

全省蔬菜播种面积6667hm2(10万亩)以上的县有70多个,2万hm2(30万亩)以上的县有15个,3.33万hm2(50万亩)以上的市县有5个(永年县、乐亭县、定州市、藁城市和玉田县),形成了一批集中特色产区。如平泉、宁晋、遵化、灵寿的食用菌,乐亭、安次、饶阳的设施甜瓜,满城县的设施草莓,武邑、武强、青县的棚室黄瓜,新乐、阜城、高阳、清苑的西瓜,饶阳、肃宁、抚宁、南和的棚室番茄,永年、汉沽的芦笋,冀州、鸡泽、望都的辣椒,藁城的中棚甜椒,永年、藁城的地膜大蒜,沽源的错季花椰菜,围场的胡萝卜,玉田、张北的大白菜等,这些优势县域产区已成为全省蔬菜发展的主力军和领头羊。

1.3 对接京津拓展中高端市场成效显著

充分发挥河北省环绕京津的独特地理位置优势,积极开拓京津高端市场。“河北供京蔬菜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北京新发地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涿州、高碑店、定兴和安次建设蔬菜加工基地和批发市场,与北京市商委密切合作,组织大规模的“农超对接”活动,并举办两届“河北(北京)蔬果节”;组织蔬菜企业或合作社参与北京终端销售服务,积极开展北京社区直营店、网络配送、高档住宅配送等新型蔬菜销售业态,这些措施促进了蔬菜流通。目前,河北省有74个蔬菜专业合作社与北京物美、京客隆、卜蜂莲花(易初莲花)、华润万家和天津乐购、米澜等近30家超市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日供货量逾600t,在北京开办社区直营店和直销专柜38家,丰富了京津市民的菜篮子,增加了菜农收入,提升了河北省蔬菜在京津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1.4 以设施为代表的现代蔬菜业快速发展

由于设施生产是实现蔬菜周年供应的重要保证,是带动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全省把发展设施蔬菜作为产业内部结构调整的发展重点和主攻方向,进一步优化设施结构,创新设施模式,扩大设施生产规模。其中:冀北地区积极推广了网膜拱棚生产,冀东和冀中地区大力发展了日光温室生产,冀南地区大力发展了大中棚生产。通过改造旧棚室、建设高标准新棚室,全省棚室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棚室的采光、蓄热性能提高,抗灾能力得到增强。特别是这次调研的张承地区日光温室蔬菜高效节能栽培技术研发成功,实现了在室外-20℃严寒条件下不用加温生产黄瓜、番茄等喜温蔬菜,其节能效果居世界领先水平。2011年全省设施瓜菜播种面积达到60万hm2(900万亩),其中温室21.33万hm2(320万亩),大棚15.80万hm2(237万亩),中小棚22.87万hm2(343万亩)。全省形成了以设施栽培、地膜覆盖为主,结合露地种植等多种形式互补的周年生产格局,全省蔬菜在实现四季生产、周年供应的基础上,不同季节的市场供应更趋稳定。

1.5 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升

坚持把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化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支持240个示范村每村参照省级示范社标准建设一个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给予20万元补助,首批150个示范村90%以上成立了专业合作社,新增示范县示范村农民合作社组建工作进展加快。据不完全统计,河北省以蔬菜产品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1242个,入社户数18万个,带动蔬菜种植面积18.67万hm2(280万亩)。为提高河北省蔬菜的整体竞争力,依托全省蔬菜产业发展局成立了河北省蔬菜行业发展联合总社,现有成员合作社185个,通过邀请京津超市到河北蔬菜基地考察、协助签署产销合作合同,以及与超市间牵线搭桥等方式,促成多家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与京津超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正在筹建蔬菜发展网站,建立产销数据库,开发服务平台,为“电子商务”和“网上配送”提供信息支持。

1.6 蔬菜品牌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河北省财政连续3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获得“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的蔬菜企业给予几近80%的补贴,大大调动了合作社或企业申请“三品一标”认证的积极性,2010~2011年共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893个、绿色食品认证80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商标注册、保护登记)15个。目前,全省共有蔬菜产品商标2000余件、著名商标24件、驰名商标1件。河北省蔬菜行业发展联合总社在国内首家注册了省级集体商标“冀园一品”,率先在示范县的18个合作社使用,已经进入北京物美、京客隆超市的多家门店和30多个社区直销店,“冀菜”品牌开始在北京逐步叫响。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北京电视台、河北日报等多家省级新闻媒体对全省蔬菜基地规模、农超对接、质量安全、品牌销售等方面进行了多次专题报道,对河北蔬菜知名度的提升产生重要影响。

1.7 领导高度重视的氛围已经形成

这次调研中发现,蔬菜产业示范县和传统蔬菜大县之所以取得如此突出的成就,首先取决于市、县各级领导对蔬菜产业的重要性有比较充分的认识。特别是一些特色和优势十分明显的蔬菜强县,多年来,他们坚持把培育蔬菜产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年年都有硬措施。在领导上,印象最深的两点:一是几大班子一齐上,主导产业重点抓,认识统一,行动一致,没有杂音;二是几届领导一台戏,一任接着一任干,没有“领导一换思路换、班子一调重点变”的现象。如平泉县政府抓食用菌产业,县里把发展食用菌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和中心目标,成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县食用菌办公室,并将其列入考核各级干部的指标体系,且所占分值比重较大,对全县食用菌产业跨越式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1.8 各类蔬菜资金整合力度空前

河北省财政启动示范县建设以来,省、市、县三级纷纷加大财政蔬菜生产支持力度。以前每年仅有省级安排一定支持资金,2011年市、县安排资金达到2.9亿元;2012年将达4亿元,石家庄、唐山、邯郸、沧州、保定、衡水等市安排财政资金,开展了市级蔬菜万亩方、千亩园、示范乡和标准园的创建。信贷资金方面,2011年以来,河北省农行、信用社都出台了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政策,加大投放力度,预计可撬动信贷资金75亿元以上,贷款余额将达到108亿元。同时,社会资本向蔬菜业转移势头强劲。省内外261家企业在全省82个县市区投资101.5亿元建设蔬菜基地,已经建成设施蔬菜基地8533.33hm2(12.8万亩)。

2 形势和问题

2.1 形势

2.1.1 市场需求发生新变化 进入新世纪以后,蔬菜消费由过去的“有什么吃什么”变为“吃什么有什么”,缓解了供需矛盾,形成了买方市场。人们对蔬菜的需求已由数量向优质、营养、保健方面转变,产品的高档化需求越来越明显,且呈现刚性增长趋势。当前,在形成买方市场的新形势下,蔬菜产业发展受市场需求的约束越来越强,应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主动适应、培育和开拓中高档市场,以市场需求作为蔬菜产业发展和调整的依据,确定产业的发展方向和规模,只有这样才能规避风险,健康发展。全省蔬菜产业要做强做优,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搞活流通、调控生产、引导消费中的重要作用。

2.1.2 产销流通出现新模式 近年来,河北省依托环绕京津的区位优势,创新了多条对接首都的销售方式,一是在超市设立直销专柜,永清县民盛瓜果专业合作社与北京物美超市达成协议,在物美超市11个卖场门店,开设了“河北蔬菜直销专柜”。二是开设社区直营店,永清县清源蔬菜专业合作社在西城区和丰台区已开办13家社区直营店,永清富民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丰台区直营店已经开业两家。三是积极对接超市,鑫耕田果蔬专业合作社与北京卜蜂莲花(易初莲花)超市等8家超市建立了供货关系。四是探索开展了箱装高档蔬菜宅配业务。

2.1.3 品牌化成为发展新趋势 长期以来,国内普遍存在重视低端市场占领,轻视高端市场开拓现象,形成了高市场占有率,低市场知名度的鲜明反差。但是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的加快,蔬菜消费习惯与市场格局发生了变化。城市居民更加注重健康保健,由吃荤改为吃素,对蔬菜的需求,特别是中高档蔬菜品种的需求大幅度增加。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近十年来,我国中等收入的比低收入的蔬菜消费量增加13%,高收入的比中等收入增加6%。蔬菜品牌化销售成为时代的要求和产业发展的趋势,尤其是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蔬菜品牌正成为京津等中高端市场的宠儿。同时,品牌化的过程也是实现产品增值的过程。实践证明,有产品才能挣到钱,有规模才能挣大钱,有品牌才能挣好钱,产业才能长盛不衰。

2.1.4 合作社和企业成为产销新主体 近几年,全国局部地区出现的蔬菜价格大起大落、产地农民“卖菜难”和城市居民“买菜贵”并存等问题日益突出。合作社和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产销一体化优势十分明显。由于其实现了有组织、有计划的面向市场、发展生产、进入流通;同时推进了农村人力资源和耕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达到了人尽其才、地尽其力,显著提高了菜农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如廊坊霸州市山平顶鲜果蔬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胡萝卜生产、收购、初加工、存储、销售的企业,年销售胡萝卜4万t,在上海市场占有率达80%以上。由于其辐射带动能力强,具有相对固定的产销渠道,占有相对稳定的市场份额,在应对蔬菜价格波动的过程中优势明显。

2.2 问题和不足

2.2.1 产业集中度有待提高 近几年,河北省蔬菜区域布局的调整和优化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地区结构雷同的问题仍很突出,特别是优质高档蔬菜生产还比较分散。一些传统产区,由于低档菜面积大、效益低,单一优势品种集中种植规模偏小,产业链短,营销服务跟不上,竞争优势还不明显。如全省萝卜、大白菜、大葱三大粗菜品种的产量为2033万t,占到总产量的1/4以上,普遍效益偏低。全省瓜菜面积超过3.33万hm2(50万亩)的只有永年、乐亭、定州、藁城、玉田5个县(市)。很多地方由于优势品种不成规模,缺乏知名度,在运销、贮藏、加工、出口等方面很难形成优势。山东以安丘为中心的5.33万hm2(80万亩)出口蔬菜、以昌乐为中心的2.67万hm2(40万亩)优质西瓜产区等典型经验很值得学习和借鉴。

2.2.2 性能优良的设施比例偏低 近年来,河北省蔬菜棚室建造资金投入一直以农民自筹为主,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设施结构五花八门,脊高、跨度等参数设计不合理,性能差,产量效益不高。尤其是部分设施生产起步较早的老产区,设施比较简陋,棚室老化严重,棚型结构不合理,抵御风雨雪等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生产安全隐患大。2009年11月的暴风雪灾害中,河北省2.43万hm2(36.5万亩)设施蔬菜受灾,其中8333.33hm2(12.5万亩)棚室坍塌受损。目前,河北省19万hm2(285万亩)日光温室中有2/3需要改造升级,11.93万hm2(179万亩)大棚中有近80%需要加固和优化。

2.2.3 品牌主体实力弱、知名度不高 目前河北省的蔬菜品牌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经营主体是农民合作社、协会等团体,普遍存在经济实力薄弱、基础设施较差、产品规模偏小等问题,导致品牌蔬菜的市场竞争力不强,产品附加值较低。从全省品牌蔬菜在北京销售情况来看,品牌知名度较低。销往北京宾馆、饭店、机关、学校食堂的蔬菜,大部分是采后简单的整理分级,虽然有品牌标识,但基本不能与普通市民见面,不能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导致产品的附加值不高,品牌的市场竞争力较低。

2.2.4 蔬菜合作社规模小、服务能力差 虽然河北省蔬菜专业合作社已经达到1200多个,但总的来说还处在起步阶段,且以生产型为主,销售、加工、运输、贮藏或产销一体型的蔬菜合作社数量较少,合作社中普遍存在规模较小、服务能力较差、整体实力较弱的情况。在对接京津中高端市场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单个合作社生产基地面积较小,种植茬口单一,很难满足超市等中高端市场对品种多样性和持续稳定供货的要求。

2.2.5 土地和资金成为突出的制约因素 通过调研发现,在土地方面,合作社或企业发展壮大急需配套建设田头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设施,主要包括冷藏库、清洗整理分级包装车间等,但目前普遍受到国家用地指标限制。资金对合作社或企业的发展极为重要,但现实是资金缺乏,特别是在融资方面,一方面大多数农户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手头没有剩余资金,使得内部融资十分有限;另一方面,由于蔬菜棚室和办公用房(多为租用)没有产权证明,不能作为抵押物,受到金融部门对抵押物和担保硬性要求的限制,使得信贷资金在保障流动性上出现困难,而愿意提供贷款的机构和民间组织也往往利率太高,合作社很难承受。

3 发展对策

3.1 发展目标

到2015年,河北省计划蔬菜面积将达到166.67万hm2(2500万亩),其中设施蔬菜占60%以上,总产量达到1亿t,产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蔬菜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25%以上。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京津高端市场占有率计划达到30%以上。

3.2 对策措施

3.2.1 实施创建跨越行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着力推动标准园创建实现新跨越,生产标准化、管理标准化和产品标准化水平要有显著提高。一是主打产品要向特色产品跨越。帮助标准园进一步完善生产规程,监督落实标准化生产,突出特色,严把质量,加速实现提档升级。二是生产经营向公司化管理跨越。园区做到基础设施完善,功能分区清晰,环境清洁有序,物资存放有致,杂弃物集中处理。生产做到技术规程入棚,物资统采统管,档案健全完整,农事记载详细,产品批批检测,质量实现可追溯。服务做到生产品种统一,种植计划统一,田间管理统一,产品品牌统一,销售服务统一。三是蔬菜销售向商品化跨越。改变统货散装销售方式,实现标准化、品牌化和包装化销售。要完善产品标准,全部分等定级,统一产品规格,包装品牌销售,感官品质明显改善,竞争力显著提高。

3.2.2 壮大合作组织,增强驾驭市场能力 发展特色蔬菜产业,必须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强合作社建设。一是扩大规模。已建示范村和标准园创建单位的菜农要全部入社,积极推动合作社向周边扩展;新建示范村入社率要达到60%以上。二是强化指导。继续开展“辅导员联系社”和“专家进社”活动,加强合作社负责人、技术带头人、质量检验员和营销人员培养,增强合作社服务能力,把制订种植计划、采购供应物资、监督规程落实、推动品牌建设和促进蔬菜销售等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三是促进联合。引导产品相同的合作社跨村镇跨地域联合、重组和合并,提高集中度,促进“一品一社”发展。支持不同产品的合作社间开展联合,巩固扩大已有销售渠道,提高已对接合作社满足超市和社区品种需求多样化能力。四是加强服务。河北省蔬菜行业发展联合总社要建好用好服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和网上配送,探索创新物流业态,增强服务的“硬实力”;大力推广“冀园一品”集体商标,切实加强信息服务工作,积极搭建产销衔接桥梁,增强服务的“软实力”。

3.2.3 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竞争力 把握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强力推进品牌战略。一是推动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继续实施补贴政策,支持帮助合作社和蔬菜企业,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认证数量和基地规模要有大发展。二是加强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大力挖掘地域特色品种,精心培育地域特征显著、品质特色明显的产品,组织开展登记注册工作,发挥“地理标志”拓展国内外市场、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独特作用。对于获得登记注册的给予补贴。三是推进注册商标工作。大力开展培训,帮助指导和支持合作社和企业注册商标,提高蔬菜品牌化销售率和竞争力。四是加大品牌推介力度。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展示展销活动,扩大市场影响。强化“河北”意识,对产地冠有“河北”字样并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单位,优先安排补贴。五是恢复特产之乡评定。尽快恢复省级蔬菜特产之乡评定工作,由农业厅牵头,省政府授牌,并对其提供政策和项目倾斜。

3.2.4 对接市场拓宽渠道,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一是扶持一批蔬菜龙头企业。推广“一个企业带一片,一个市场带一县”的成功经验,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超市配送、洁净包装、分级筛选、冷藏保鲜为主的商品化处理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以速冻、脱水、腌渍等为主的蔬菜深加工龙头企业和出口龙头企业。完善企业、基地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企业与生产基地、科研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引导合作社、蔬菜经纪人向公司化龙头企业转型,促进产销一体化发展。通过龙头企业,拓展产业链条,全面提升蔬菜产业的综合效益与水平。二是积极拓展京津中高端市场。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建立固定的产销衔接关系,与京津等大中城市中高端市场主体建立稳定的配送直销渠道。启动建设新发地“河北大厅”,扩大在京展销“窗口”;加强直销店建设。利用北京市出台的优惠政策,组织蔬菜专业合作社、企业建设居民社区直销店,切实保证品种和数量,严格把好质量关,大幅度提高直销能力。三是开发省内及其他地区市场。积极发展省内市场,支持合作社在批发市场设立专区,把主渠道利用好。鼓励合作社承租标准菜市场和农贸市场摊位,建立社区直销店,发展连锁经营。加强企业、机关、社区和学校直销服务工作。开发东北、华东、港澳台和国外市场,适时组织与上海市场的实质对接。四是努力扩大国外市场。要在巩固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大力实施出口带动战略,以芦笋、食用菌等优势产业为重点,加快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出口基地,大力发展冷藏、冷冻、盐水和非醋泡冷冻等蔬菜精深加工,稳定拓展亚洲市场,加快开拓欧美市场,大幅度增加产品附加值,带动全省蔬菜产业整体水平提升。

3.2.5 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产业跨越式发展 做大做强蔬菜产业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扶持。一是尽快落实已有政策。各设区市和示范县要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支出进度。扶持资金使用要有利于引导特色产品发展,促进竞争优势不断扩大。二是积极出台新政策。抓住“一产抓特色”重要机遇,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增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渠道,包括蔬菜生产奖励资金、生产风险调节资金等,完善充实建设田头冷库、初加工车间等土地使用指标政策,为蔬菜产业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加优越的政策环境。三是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科技、国土资源、商务、供销、水利、交通、扶贫、农开和电力等部门支持,统筹安排项目和资金,向特色产业基地倾斜。现有资金渠道要根据蔬菜产业发展的新要求,优化投资结构,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关键性问题。四是争取信贷资金和保险业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倡导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开发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规定的范围内,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并对流通体系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鼓励对参加保险的农民给予保险费用补助等,切实解决农民投资能力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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