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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网上出让的思考

2012-01-27张维宸

中国矿业 2012年4期

张维宸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

改革开放30多年来,虽然我国矿业权市场建设得以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2003年以来矿业权出让开始以招拍挂有偿出让为主,但以竞争手段取得的矿业权数量占社会总矿业权数量的比例还不是很高,同时受计划经济遗留思想的束缚,矿业权出让市场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出让规则也有待进一步健全,出让方式也需要充分发掘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以更好体现矿产资源的价值。

据统计,2002~2008年,全国以市场竞争方式出让的探矿权,由46宗增长到542宗,探矿权价款由5359万元增长到63.19亿元,2009年全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探矿权580个,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探矿权价款19.13亿元,其中2007年采用竞争方式出让的探矿权占当年出让探矿权总数的比例最高,但仍不足全年出让探矿权总数的1/3。全国以市场竞争方式出让的采矿权,从2002年的4774宗增长到2006年的14636宗,2006年采用竞争方式出让的采矿权占当年出让采矿权总数的比例最高,也不足当年出让采矿权总数的1/2,出让价款由2002年的5359万元增长到2006年的422380.21万元,2008年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采矿权7696宗,2008年出让价款40.34亿元。2009年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955个,出让价款38.22亿元。

1 矿业权网上出让的意义

市场机制要求在相对稳定的法律环境下,最大限度地以经济主体自觉竞争,并以“讨价还价”的方式来实现交易双方的收益。但长期以来,由于矿业权出让市场缺少竞争要素,不仅使有偿取得脱离了市场机制,没有达到激励的目的,而且使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国家利益受到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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